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面向株洲市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综合职位2名。
(二)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办案职位5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二)中共党员;株洲市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行政编制);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乡镇工作的需符合规定服务年限。
(三)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综合职位的特殊要求: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且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办案职位特殊要求:有法律、财务、审计、案件查办等相关工作经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扫描后打包发送邮件到lilingjiwei@163.com,且注明“姓名+纪委选调报名+职位名称”标题。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2、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写作。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数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数不得低于1:5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减少选调职位计划数。
5、面试: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株洲人事考试网、醴陵党风廉政网、醴陵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并电话通知。
6、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株洲人事考试网、醴陵党风廉政网、醴陵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考察过程中将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调入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人事考试网、醴陵党风廉政网、醴陵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进行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醴陵市委组织部、醴陵市纪委负责解释和补充。
醴陵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1-23287865
联系人:陈慧
醴陵市纪委 联系电话:0731-23239607
联系人:谭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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