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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莫被“财”误
日期:2022-07-11 09:27: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日前,三湘风纪刊发了《监守自盗的钱耗子》,案中人陈某因一心梦想发财,利用职务之便,在四年内七次侵吞公款达1900万余元,最终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陈某,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财务科长,本应在工作岗位上大显身手,却为实现心中的“发财梦”,动起了歪心思,一手将财政专户当成了“个人提款机”,最终换来牢狱生涯。

明代诗人沈周曾有诗云:“可怜别号为贿赂,多少英雄就此沉。”诗中作者以含蓄的手法历数了钱币的功过,个把微小的铜钱担负着无数次的交易重任,像泉水一样流动,给人们带来源源不断的便利,可是有些人拿它行贿受贿,就使世上不少英雄为之沉沦。这告诫人们不可惟利是图,行贿受贿,否则就会因此而身败名裂。

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少数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的案例并不罕见。他们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个人为所欲为的工具,监守自盗,给党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这暴露出财务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较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履行工作职责,为其违纪违法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单位财务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为其违纪违法提供了滋生的空间;单位党组织疏于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监督管理,为其不良嗜好的肆意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从政为官,当以百姓心为心,心存百姓,以民为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身为党员干部,我们首先要加强自身修养,把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作为一生的必修课,依法用权、令行禁止,不断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坚守清正廉洁的从政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财务人员岗前廉政培训,早打“预防针”,把好干部作风建设的第一关口;财务人员身处资金密集岗位,面临较高的廉政风险,有关单位要注意对财务从业人员日常生活和工作的观察,加强财务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力度,常念“紧箍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找准责任缺位、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等问题,以案促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筑牢“防腐线”。每一名财务人员都应以案为鉴,牢记坚定理想信念是终身课题,牢牢守住政治底线、道德底线、法纪底线,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莫让自己的美好前程被“财”所误。(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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