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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腐败当休矣!
日期:2022-07-11 09:22: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

据了解,近年来曝光的“家族式”腐败案件并不罕见。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案件的通报中就指出,其“亲清不分,家风不正”。十八大以来,不少“老虎”“苍蝇”腐败案件的背后,也都呈现出了“家族式”腐败特征,如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是“妻儿前台收钱,后台老子办事”,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王富玉是“贪腐亲兄弟,敛财父子兵”,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是“儿子组商局,老子捧钱场”等等。这些“家族式”腐败案例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其本质“殊途同归”,都是“借家人之名,行牟利之实”,演的还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老戏码。

案例中通报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手握重权,但都难以逃脱“家族式”腐败圈套,无一幸免,归根结底就是思想认识上、家风家教上、严于律己上出了问题,没有树好家风、立好家规、守好家门、看好家人,最终落得“昔日好同志,如今阶下囚”的下场。此次《规定》的完善出台,恰如一记重拳、一剂猛药,给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清正廉洁、严以用权的鲜明导向和刚性约束。

要常清“枕边风”,谨防“枕边疯”。“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纵观一些官员贪腐案件,不难发现有些贪官背后都有一个“贪内助”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受贿。如苏荣的妻子“于姐”,在苏荣在江西主政时,其介绍到江西的“商人朋友”不计其数,前台收钱,后台办事,进而完成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勾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强化对配偶家属思想认识、生活作风的常提醒、常约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思想观、价值观,防止“贤内助”被不法商人老板的“糖衣炮弹”攻陷,进而变成违法犯罪、收受贿赂的“贪内助”,让枕边风演变为“枕边疯”,最终使得家庭变成腐化堕落的“交易所”。

要常管“膝下人”,免当“阶下囚”。习近平总书记教导领导干部“要教育子女,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现实中有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就是因为对子女的“溺爱”“关照”过了度,有的因为“溺爱”突破“原则”,有的因为“关照”超越纪法底线。《规定》的实施,对一些违规利用职务之便和职权影响为家属谋取私利的行为,划出了“硬杠杠”,架起了“高压线”,立起了“明规矩”。领导干部要常念“育儿经”,常念“紧箍咒”,常管“膝下人”,多与子女交流谈心,指导子女的言行,约束子女的举止,自觉发扬和践行“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作风,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以严格的家教杜绝“后院起火”。

要常慎“手中权”,不开“任意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位越高,越要夙兴夜寐工作,越要毫无私心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和人民,越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明白“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道理。始终坚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力戒特权思想、享乐思想、攀比思想,带头心存敬畏、公私分明、看准红线、守住底线,始终保持敬权、畏权、慎权之心,不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亲属违规开权力“后门”,不让“关系资本”戴上“红顶子”,善于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汲取跨过权力关和金钱关的智慧及力量,增强不想腐的志气、骨气、底气,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洲乡纪委 龚天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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