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8 08:34:59 | 来源:醴陵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红包礼金本是中国传统文化习俗,是寄寓着亲友之间祝福、关心、欢乐的一种载体。但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以“红包文化”开路,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请托办事时,从土特产到昂贵礼品、从现金红包到购物卡、电子红包、股权证券。这种扭曲变味的“红包文化”不但违反了纪律的要求,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摒弃。
“红包”追向“公权力”。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些权力部门、实权岗位都是“红包”追逐的目标方向,是“红包”泛滥的重灾区。这些重点岗位、重要人员或是掌控大量资源,或是拥有重大审批权限,或是决定他人职务的调整任免,当事人主动送出“红包”,看重的是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通过红包拉近关系,谋求获得更多的利益。
“红包”穿上“隐身衣”。十八大以来,随着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公然向领导干部赠送礼金礼品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红包”转头换面,由“明”转“暗”的问题日益突出。如单位虚列开支套取费用送礼;通过网购、快递直接寄送礼品;使用电子红包、电子消费券、购物卡代替现金实物。“红包”的隐形变异相比传统的送礼,既减少了尴尬,又降低了暴露的风险,给监督、举报、查证增加了不少难度。
“红包”败坏“社会风”。“红包”之风禁而不止,究其根源在于资源、权力过于集中,掌控权力者,将手中权力变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必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破坏党的纪律和规矩,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污染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
摒弃“红包”文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是一体推进“三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将清廉湖南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