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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微腐败”啃食群众“奶酪”
日期:2022-01-06 09:30: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日前,娄底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娄星区石井镇泽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彭方才因侵占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等问题,于202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违纪资金退还群众。(来源:三湘风纪网)

  俗话说:“农村富不富,关键在干部”。村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当好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然而彭方才却把村委会主任职位当成了牟取一己私利的工具,攫取群众利益,成为农村脱贫致富路上的“绊脚石”。据报道,20199月至20201月期间,彭方才在帮助该村困难群众彭某危房改造建设过程中,以索要汽车油费和香烟等方式侵占彭某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计1275元。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但仍有少数村干部忘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民生项目资金。这样的行径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群众的获得感,更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严重侵蚀干群关系和损害党的形象。

  深入剖析村干部非法侵占危房改造资金等基层“微腐败”产生的原因,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却很少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基层监督执纪发挥不到位,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危房改造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更应该是廉洁工程,必须保证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到贫困群众身上。诸如类似村干部非法侵占危房改造资金的“微腐败”,如果不加以严惩,将来可能成为“大祸害”。基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少搞“形式主义”,少摆“花架子”,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拎着“乌纱帽”,要为民干实事,真正发挥好“润滑剂”的作用。各地基层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纪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促使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推进廉政教育进农村、进社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正确履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用好问责、追责,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把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三不”一体推进,扫除“微腐败”成长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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