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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行贿”“受贿”的利益链
日期:2022-01-05 08:56: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邵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邵阳市城西建筑工程公司城步分公司负责人孔某毅以城步建筑协会名义先后6次向城步县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吕某高、8次向城步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某行贿,企图垄断城步县建筑市场,攫取巨额利益。孔某毅因犯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吕某高、王某因犯受贿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年。(来源:三湘风纪网)

  行贿者“心情鬼胎”投其所好,受贿者欣然受之后投桃报李。孔某毅与吕某高、王某3人之间的“勾当”还真让人叹为观止。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3人的锒铛入狱,行贿者和受贿者总算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行贿者之所以绞尽脑汁奉上贿赂,是把行贿当作“投资”,进而谋取更大的不正当利益;受贿者在接受贿赂后,必然会不惜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反正当程序,帮助行贿者获得原本不应该得到的非法利益。可见,如若不及时斩断“行贿”“受贿”之间的苟且行为,必然会引起恶性循环,直接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博弈。滋事体大,不容小觑。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这无疑为行贿、受贿行为套上了“紧箍咒”。

  其实,受贿与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大量案例显示,行贿在公权力运行的各领域几乎“无孔不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就要斩断彼此间的利益链,让行贿者无利可图,“入不敷出”。一方面要增加行贿的违法成本。探索加快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及配套支撑体系,将黑名单制度与干部任用、政治荣誉、市场准入、银行贷款、信用评级、生产经营等方方面面有效衔接起来,让行贿者寸步难行;建立健全行贿案件的快速查办机制,对行贿、受贿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推动形成“不敢贿”“不能贿”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开展案例剖析、参加庭审旁听、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揭露行贿者的思想动机、行贿花样、危害后果,深入扎实做好查处、通报、总结、警示“通篇文章”,真正让行贿的“不想送”,受贿的“不愿收”,助推形成“不想贿”的自觉。

  “围猎”与“被围猎”总是相伴而生。打蛇就要打七寸。各级各地都要补齐打击行贿的短板,加大对围猎者的查处力度,严防围猎者以利猎权、借权生利。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对受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受贿所得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和取消,让其付出应有代价,以此压缩“行贿”与“受贿”的生成空间。惟如此,才能擎起朗朗乾坤,凝聚党心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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