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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职“醉猫”无处可躲
日期:2021-12-31 08:52: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湖南益阳市纪委监委对4位公职醉猫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其中,大通湖区政务中心原主任周天翔酒后驾车行驶至河坝镇五一路书鼎商城路段造成交通事故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大通湖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天翔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周天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醉猫,粤语俚语,形容酒醉后步履漂浮的人,现今也用于指代酒驾醉驾的人。公职“醉猫”,就是酒驾醉驾的公职人员。近年以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事件接二连三被曝光,即使党纪法规“紧箍咒”越念越紧,但还是有个别人胆大妄为,变身“醉猫”,频繁上演道路“躲猫猫”游戏。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纪法尊严的践踏。“出轨”早晚“出事”,“踩线”必会“触电”。公职“醉猫”知法犯法,害人害己,必定由“猫”变“鼠”,人人喊打。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这些“醉猫”往往存在两种心理,一种是侥幸心理。明明深知酒后开车很危险、被“抓”后果很严重,但这些人仍然相信自己没那么“倒霉”,甘愿铤而走险。另一种是特权心理。公职“醉猫”频繁出现,背后隐藏的往往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上班时间喝酒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人员爱搞“酒桌”文化、“圈子”文化,不花力气干工作,掏空心思走人情。甚至酒驾被查之后,都还存在“找熟人打点打点关系就能应付过去”、“我官大谁敢查我”的错误人情观与权力观。根源都是特权思想在作祟、都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的体现。

  党纪法规是“防火墙”,是“护身符”,更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公职“醉猫”顶风违纪,肆虐横行,就是对党纪法规权威的挑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拿出“见一个抓一个,抓一个治一个”的决心,让“醉猫”躲无可躲。

  要以紧盯防“醉猫”。继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对“四风”问题精准监督、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曝光、精准震慑。

  要以严查治“醉猫”。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强化纪法协同,加强对执纪、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监督,严肃查处对酒驾醉驾行为故意拖延处理、有案不立、降格处理等违纪违法问题。

  要以教育醒“醉猫”。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打好“预防针”,做到常提醒常监督,督促干部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拧紧思想认识的开关,对不正之风说不,对酒驾醉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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