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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监督推动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日期:2021-12-13 09:25: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郴州市苏仙区纪委监委采取蹲点式挂牌监督,下沉一线纾企困;同时,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高擎利剑排企忧。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1件,处理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2期,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72个。(来源:三湘风纪网)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千百年来,政商如何相处一定程度上影响民族兴亡、国运盛衰。怎样立足职能定位,开展精准监督,推动政商关系相处有道、行稳致远,这考验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履责能力。此次,苏仙区纪委监委以监督“优势”化解企业“忧事”,疏通营商环境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之举,着实让人拍手叫好。

  其实,习近平总书记早就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去年,湖南省纪委监委也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督促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意见》的出台,为政商交往提供了一张“明白卡”。

  《意见》已出台,执行就是关键,如若执行走了样,就会落入形式主义的窠白,成了“空中楼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理应擦亮探头,以有效监督为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软环境”提供强大的“硬支撑”。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企业,督出“清”的机制。要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完善政商联系沟通、企业走访调研、领导干部联系企业等制度机制,积极主动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做到敢“亲”真“清”。要做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派驻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列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让政商交往有章可循,有尺可量。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政商交往,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企业,督出“清”的底线。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现场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企业负责人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以清护亲,用亲增清,真正让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亲则两利、清则两安。从严执纪问责,对各种政商勾结乱象“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纪推动政商交往亲清有度,亲清有为。欲知山中事,须问打柴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企业,督出“亲”的效能。要经常深入企业上门问诊、解难纾困,通过一线监督精准梳理出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减税降费、落细落实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盲点”“短板”,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真正帮企业排忧解难。

  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切实承担起良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的责任,聚焦营商环境“痛点”“难点”睁大眼睛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才能切实扫清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的障碍,厚植优化营商环境之根基,从而促使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而有界、“清”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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