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27 16:38:52 | 来源:三湘风纪网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释放坚决查处行贿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8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10月26日)
通报中的8起典型案例,行贿人都是私营企业主,行贿金额巨大,行贿方式多样,行贿手段隐蔽,谋利领域广泛,有直接向本人送的,也有通过公职人员特定关系人送的;有直接送现金、银行卡、房产、车辆的,也有以项目利润分红、购买家电、承办装修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的。不法商人、腐败分子等各方势力围绕着“钱”“权”二字,相互交织渗透,逐渐由小变大,形成了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交织的利益集团,不仅极大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
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甚至可以说是贿赂犯罪的“七寸”。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行贿案例,不难发现,不少落马干部的背后,都有“长袖善舞”之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落马后,“高铁一姐”丁书苗随之被查;季建业受贿的1132万余元赃款中,90%来自于与他相识20多年的3个“老友”;湖南“吸毒市长”龚卫国,因吸毒“被老板拉下水”。可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在公权力运行的领域“无孔不入”。为谋取自身利益,行贿者处心积虑拉领导干部下水,想方设法送票子、钻空子,妄图挣个盆满钵满后逍遥法外。殊不知,随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利剑高悬,不法分子竭力腐蚀、精准“围猎”还能“全身而退”的情况已成为“泡影”。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反腐败的制度建设,让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而此次省纪委对上述8起行贿案件的严肃查处,落实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表明了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亮出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行贿的鲜明态度,也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对受贿要“零容忍”,对行贿也必须“零容忍”。受贿与行贿对应式的查处,“上下集”连播的反腐大片,对于形成健康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深远的警示教育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做到清正、清廉、清白,各市场主体也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办事,努力共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效管控和不断净化行贿受贿的外部条件,让行贿者无从下手,让受贿者不敢伸手。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是法治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只有双拳出击,既查受贿,又查行贿,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继而赢得整个社会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