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热点聚焦

廉政时评

首页 > 热点聚焦 > 廉政时评 > 详细内容
多留“痕迹”不如多留“实在”
日期:2019-03-16 15:06:52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事留痕”“处处留痕”成为常态,痕迹管理发展“痕迹主义”,完全背离了初衷,让基层苦不堪言。笔者认为,以“痕迹多”论功劳、评业绩,很大程度上是在“走秀”。现象表明,督查、调查镜头前面“留个影”;检查、考核会议室里“作指示”;有的单位为了应对考核、检查,出使“搬救兵”“套近乎”等招数。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源自于“频繁的”考核、“严格”的检查、“特别”的督导工作实际中摸索的“经验”。

众所周知,有效实施工作过程痕迹化管理,为管理者留下可供考察、评估、管理的“一手”材料,也为履行“一岗双责”提供有力物证,其出发点就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监督履职履责情况,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效益然而事实表明某些单位及个人“事事留痕”留下的只是表象,真正实绩留的不多,很显然给新的痕迹主义留下了有机可乘的空隙。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辛勤耕耘,留下政绩,于己于人都是好事。如果只是简单地多开开会议、读读文件、做做资料、看看台账、痕迹来考究绩效。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会议多、文件多、资料多、考核多、检查多”五多的工作模式,无疑助长了“痕迹主义”的滋生与蔓延、盛行,致使基层单位被“沉重”的痕迹压得“喘不过气来”。

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点出基层工作存在的“痕迹管理”普遍、检查考核名目繁多等问题,亮明党中央的明确态度,明确表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表明了根治“痕迹主义”和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决心。

产生“痕迹主义”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考核检查过分强调留痕、依赖留痕,错把“痕迹”当“政绩”。因此,规范建立科学的督查考核机制势在必行,也是克服凡事留痕的关键。笔者认为,要从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检查指标、严控考核检查频率次数、改进考核检查方式方法等方面着手;以解决问题、求真务实为出发点,强化实地督查,坚决杜绝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以安排工作为督查检查等乱象。

所以,痕迹不在于留“多”,而在于留“实”只有规范考核检查、抓细、抓实痕迹管理,才能让基层干部真正从文山会海、迎评送检、填账报表等“无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甩开臂膀干事创业,从实实在在的“痕迹”中留下政绩、业绩。(醴陵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  范海清)

首 页    信息公开   党风廉政聚焦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热点聚焦   信访举报   
版权所有:中共醴陵市纪委 醴陵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59号政府大楼七楼 邮编:412200
技术支持:天域网络 湘ICP备2022020764号 网站管理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