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9-01-23 11:23:10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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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纪委监委对6起违规招投标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6起案件中,既有县处级干部违纪,又有乡科级干部、村干部违纪;既有领导干部独自索贿受贿,又有领导与下属、甚至家人共同违规;既有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项目、串标并谋取私利问题,又有违反规定未正常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招投标领域仍然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重灾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何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让招投标行为更加规范,各级政府一直在探索,也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层出不穷。这其中,既有利益驱使下个人价值观念扭曲、从政不廉、交友不慎等方面的主观因素,又有当下我国招投标行业管理不规范、监督制约乏力等客观原因。想要走出困境,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严管。
严管招投标过程。一方面要加强对本行业重大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采取实地检查、资料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改违规苗头和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招标、开标、评标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各环节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严格落实层层审批、集体决定、公示公开等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投标人的审查力度,从严审查实际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对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外,还要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范本,实行填空式管理,避免招标书中出现排他性表述,特别是对资格条件、废标条款、评标办法等要重点审查,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严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应引入竞争机制,尽量避免因指定代理而造成排斥竞争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制作标书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范本,要合理设置评标办法,简明评标条款,缩小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
严管标后监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确定责任主体,细化监管标准,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挂靠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通过打击来扼制该类行为的高发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招投标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醴陵市国瓷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