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9-01-10 16:29:40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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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当时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房子,为什么少数人能拿,多数人不能拿等诸多问题,如果当时能果断地履行自己担负的监督、执纪职责,就不会造成今天的苦果了……”写下这段忏悔的,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2017年11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拱墅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 2018年12月28日)
文中指出,李加灯是在退休六年后,被腐败窝案牵出。可见,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某些看似暂时逍遥法外的人,未必真的逍遥快活,心中残存的罪恶感,唯恐肮脏勾当败露,担心纪检监察机关找上门,会使当事人陷入长久的不安。“现在我这个心终于能够放下来了,我自问前半生并无污点,但就是拿了这套房子,让我没睡过一天安稳觉。”这是李加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真实描述。终于被查了,终于轮到李加灯了,他可能反倒踏实了。近年来,退休后的领导干部接二连三被查处,领导干部们退休后“安全着陆”的“黄粱美梦”彻底破灭。
有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面对诱惑拒腐防变能力差,存在着“权力即是金钱”的心理,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任职期间大肆贪污受贿;有些领导干部以“劳苦功高”自居,总感觉把青春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于是趁权力在手时捞一把,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风光;有的领导干部有当官就是要“封妻荫子”的想法,应该为自己的子女留下点什么,让子女一辈子衣食无忧,在任时狠捞一把;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仍然“发挥余热”,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谋取利益。追逐名利奢华的党员干部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进行利益交换,大肆敛财,最终在欲壑难填中积重难返,沦陷于金钱泥沼无法自拔。他们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屁股擦干净,退休后就一了百了,不会东窗事发。“59岁”现象何以易发、退休贪官何以不收手,或许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原因。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条中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十九大报告中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绝不是一句口号,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将不留死角,在职也好,退休也罢,只要违纪违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干部退休有时限,反腐没有退休时,只要踏上贪腐这条不归路,就注定在劫难逃。即使一时不出事,也不过是时候未到而已。
不少领导干部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获取了不法之财,没被揭发,没被发现,退休了就会没事了。但可惜的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贪污腐败行径终究会被发现,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身为领导干部,只有任期不“踩线”,退休才安全。退休不代表“安全着陆”,更不代表有了“护身符”、进了“保险箱”,违纪就要被查、违规就会被纠,任何人都无例外。
“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退休官员也没有特权,理应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原则;对领导干部来说,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退休,更应当成为其一生始终不渝的准则。否则,“老年入狱”的悲剧又可能在某些人身上重演。
(醴陵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