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24 09:27:05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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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7年间,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在对原株溪口村危房改造户廖某田、廖某中、廖某良的新建房屋进行验收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三户新建房屋均超过规定面积100㎡以上。2018年8月,该所工作人员姚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9月,该所副所长蒋建斌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件。
按理说,危房改造工作本是党和国家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新的举措,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案例中的主人公硬生生将好事办成了“坏事”,让危改新建房成为“新危房”。如何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增强宗旨意识,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同时,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坚守法律红线,严守廉洁底线。
加强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要通过推进村务公开等工作为突破口,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大力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标准、指标分配及资金发放等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使广大的村民群众获得详细的准确的全面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避免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的弊端。要积极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其他投诉渠道,支持鼓励广大群众依法举报、依法维权,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受理,认真核实。
加大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深入基层收集有关危房改造工作腐败问题的线索,对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做到有事必核、有案必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资金以及在资金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同时加大对危房改造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利剑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醴陵市国瓷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