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24 09:27:05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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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管住自己的手,现在这个样子,都是我咎由自取。”原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小林村出纳俞金多面对判决,心中满是懊悔。俞金多为填补赌博漏洞,自2011年起,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取现不入账、取息不入账、修改支票存根的取款金额等方式,套取村级集体资金数额达519万余元之巨。
2012年6月至2018年5月,宁海县桑洲镇卫生院财务科原科长严惠东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开支、伪造工资清单等手段,轻松套取单位资金740余万元。
在这两个案件中,两个当事人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然而作案时间跨度之久,几乎可以将两人的作案手段称之为“掩耳盗铃”,监管缺位,监管制度形同虚设是他们屡屡得手的原因。在俞金多一案中,小林村村书记、主任甚至坦言道:“用信任代替了监督,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信任不能代替制度,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习近平书记指出:“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如何确保现有的制度被如实的执行,确保监管的漏洞被堵上,保证国家财政资金不被冒取乱用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提高政治站位,知责明责。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首先要找准职责定位,明责知责,履行好对所属部门的监督责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不能以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监督责任,更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
坚持制度护责,建立常态机制。严格按制度管理队伍,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严格依照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且通过学习讨论在单位内部达成共识,加深对制度理解与认识,增强“讲纪律、守规矩”意识,同时要紧盯整改促落实,将制度执行、监管执行保持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行组织提醒;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警醒自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个人,要坚定政治方向,勤于学习,学思践悟,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责任担当,向优秀干部学习,利用反面例子不断警醒自己,“见不贤而内自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时刻保证自己的行为在监管制度范围内。(醴陵市李畋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