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23 09:27:05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打印页面 | ![]() |
关闭页面 |
“占编不谋事、在编不在岗”,“单位管不了、上级管不到”,“卸下担子就混日子”。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后,长期处于离线状态:有的不上班严重脱岗成常态,有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还有的穿起休闲运动服“带薪居家养老”。
1993 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的标准,将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2006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继续沿用了这个规定。“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而“非领导职务”,是指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原因各异,但有一点却必须明确,《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规定,非领导职务也是职务,“改非”不代表就可以退居二线,更不是一张在职享受退休待遇的“福利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不管是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只要是党员干部,都应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要求自己。作为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更是应该自觉按照法律的规定、纪律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保持在线的状态,以昂扬的斗志,奔跑到职业生涯的终点。
(醴陵市泗汾镇 黎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