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9-09 10:43:48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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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无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没人能当“铁帽子王”,只要破坏法纪、践踏法纪,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能更好地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只有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对一切诱惑腐蚀保持高度警惕,才能做到不越“红线”;只有以坚守法纪的定力、厉行法纪的意志,才能当好党纪国法的守护者。
事实证明,“温水煮青蛙,一朝醒来已是戴罪之身”的贪腐官员,正是因为没有扣好遵纪守法的“第一粒扣子”,于是丧失警觉,对组织纪律不再敬畏、对警示教育无动于衷,总是认为没人“奈何得了他”,最终喝下自酿的“苦酒”;“心存侥幸”的违纪者,对组织提醒充耳不闻,对前车之鉴视而不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玩弄伎俩。违反了相关规定仍然以为“拿我没辙”,如此执迷不悟,最终害的只能是自己。
《条例》不仅体现严治,也体现治病救人。《条例》对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规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事实表明,只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感化被调查人交代错误、认识错误,这不仅对违纪者是一种党纪教育,对其他案件当事人也是一种警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2018年7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78起,其中违规吃喝65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1376起。可见,仍有少数地方和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甚至顶风违纪。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绝大多数“参与者”手中握着“特权”,安排事情可以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新修订的《条例》其精神实质,就是重点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条例》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中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切实有效防止“有权任性”。
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一丝一毫都不能有私欲。只有时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干出不平凡的事业,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