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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领“饷”活人“栽”
日期:2017-03-02 10:00:03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也许有人要问:难道死者有“起死回生”的法术?或者会玩“偷天换日”的魔术?都不是,唯张远山就有这本事。
 张远山,临澧县修梅镇敬老院院长,据临澧县纪委通报显示: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张远山采取欺骗方式,把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卢某(张远山的妻子)列为供养的五保或特困人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4550元;更可恨的是:隐瞒4名五保老人死亡的事实,骗领最低生活保障金17750元。领着“死人”的保障金,拔着五保老人的“毛”,自己却过着“安稳”的神仙日子,最终还是“栽”了。
众所周知,“五保”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张远山利用党和人民的“关怀”和“善良”,欺骗五保老人、欺骗那些爱心人士充分暴露某些党员干部“市侩”形象及“丑陋”本质“拔毛”的手法眼花缭乱,确实让人真假难辨,若不是我们纪检干部“火眼金睛”很难揭开这层变相“拔毛”的面纱。
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号角已经吹响,只有不怨其烦,紧扣工作流程监督,敢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加大对国家强农、惠农资金、扶贫救济资金等方面的严控严监,及时密切关注相关涉农资金管理部门资金“动向”才能让“拔毛”之人无计可施、无机可乘。
                         醴陵市纪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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