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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刃向内让“硕鼠”无所遁形
日期:2017-02-22 15:28:09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每当反贪局收到有民众对茂名化州各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该市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就会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到“火候”到了,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中国新闻网2017年2月20日)
作为反贪局长,郭志玲本应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决捍卫法律法规的尊严,但事实上,她却从收到举报信后,便开始仔细“琢磨”生财之道,利用职务便利和被举报人的焦急心态,轻易间便揽下了一笔笔不净之财,本应成为打贪除腐利器的举报信,却成为郭志玲个人大肆敛财的私器,如此“灯下黑”可谓性质恶劣。可以想象,当一封封举报信石沉大海并被呈至被举报人桌前,举报人所面临的不仅仅是举报无果的灰心丧气,甚至可能面临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威胁。
在反腐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少数如郭志玲式的执法干部没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由执法者蜕变为了“违法者”,教训极其深刻。试想,自身不正,如何严格执法?自身不硬,如何担当重任?曾经的执法者之所以变成“违法者”,恰恰是因为其自身思想不过硬、行为不过硬、作风不过硬,才会被无穷欲望“围猎”,成为无穷欲望的猎物,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郭志玲案件看似一个滥用职权、借权腐败的案例,背后却往往有着亟需重视的现实问题。谁能料想得到,一封举报信竟也能成为敛财资本,反腐部门倘若外惩有余、内治不足,所造成的各类问题便往往更隐蔽,造成的影响更严重。这位局长靠着举报信就可以弄权牟利,除了自身原因,另一个病根就在“失控的权力”。没有监督的信任就是放任,没有制约的权力就是危险。倘若权力不控、外紧内松,莫说一封举报信,哪怕是一个电话、一页文件甚至一条口头线索,都有可能成为这些“内部硕鼠”的敛财资本。
“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面对身上的“痼疾”,执法部门要主动拿自己“开刀”,既当医生又是患者,加大执法队伍整顿力度,用曝光和教育等方式警戒和打击深藏在执法内部的“内鬼”“和”“蛀虫”。同时,作为执法者,要带头以法律法规为镜,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自己,深入查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特权心理”,切实加强自我纯净和净化,为反腐败斗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醴陵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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