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派驻干部综合素质,全面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加强纪检派驻机构建设是深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能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与派驻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有着直接影响。
一是派驻干部必须具有坚强的政治素质。要能始终坚定党的宗旨和信念,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准正确的方向,既要身在庐山中,又要视得“山”面目,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自觉全面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二是派驻干部必须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派驻监督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都非常强,面对的工作对象纷繁复杂、表现各异,违规违纪情形不断衍变、隐蔽性强,没有一双“火眼金睛”,难以及时、准确地甄别“病树、烂树”,没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难以及时准确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派驻干部必须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转变作风是落实好“三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好派驻监督的重要保障。派驻干部务必克服简单应付、草率了事的工作方法,务必克服高高在上、不接地气、脱离群众的毛病,务必克服经验主义、主观臆测的不良习惯,务必克服当“老好人”、平稳过渡的懈怠思想。总之,要有责任担当,要舍得一身剐,敢把“老虎”打;要有求真精神,监督全覆盖,全力除腐败。
四是派驻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自律意识。派驻干部是裁判员,本身就是一面镜子,自身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起着示范引领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风口浪尖”上,工作的严峻性、负责性和斗争性都较其他工作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更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得住小节,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醴陵市发改局纪检组:张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