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巡察整改】中共醴陵市科协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3-14 09:33:59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对于科协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氛围不浓,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乏力。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不强,在统筹工作、统揽全局发展思路上有差距。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彻底,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程度有待提升,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党组班子成员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一团和气,好人主义盛行。未能从服务大局的政治高度积极调动基层协会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民间科技智慧没有得到充分释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科协党组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规法纪,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规范党组重要议事决策程序,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加强交流沟通,坚持不调查研究不上会、酝酿讨论不充分不上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指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释放民间科技智慧。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对于科协党组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对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指示理解不够深刻,缺少谋篇布局的胆识和担当,主动作为不够,停留在少做事、少出错的惰性思维层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指示,积极为基层科普带头人、基地、协会争取发展项目资金,对示范带头作用较强的基地、协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今年已为一名科普带头人争取省级奖补资金5万元,从单位运行经费中下拨10余万元用于基层基地、协会的奖励帮扶。鼓励基层成立农业技术协会,发挥现有农技协的作用,引领本土企业抱团发展,做大做强本土农业企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对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扎实,不能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退休党员党费缴纳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9月份以来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坚持以上率下,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从党组成员做起,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做好党建工作,10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科协党组进行了“软弱涣散党组织”脱帽验收,各方面指标均已达标。对退休党员的党费缴费基数进行了重新计算,将退休党员所发的生活补贴、退休金全部纳入缴费基数,并通知退休党员进行补缴将党员积分、党费收缴情况在机关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对于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科协《章程》规定,科协每5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科协在2013年底已经举行了一次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应于2018年底完成换届,待上级科协组织完成换届后便可召开代表大会,完成本级科协的换届工作。市科协党组通过完善我市各镇、部分企业的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促进了科协组织向基层的延伸。

2.对于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纪律教育,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建立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3.对于“四风”问题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将12500元退回市科协账户,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目标考核,对明令禁止不该发放的津补贴、加班费等坚决不发,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要求,做到令行禁止。2016年至2017年超标准接待超标金额20162.2元,已划分好责任人并足额退缴回市科协账户。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对于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对党员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监督力度需加强。存在党纪教育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方面监督不够有力的现象;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能严格遵守纪律,存在迟到早退、不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二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印制了《请销假记录表》和《外勤记录表》,建立起了管理台账,严格请销假管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对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政策理论素质和水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在工作部署中,每项工作均明确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在责任落实上层层压实。

2.对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组履行同级党委(组)监督职责,要求纪检组在协助党组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的同时,努力推动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积极参与班子“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决策时敢于坚持原则,在每次召开的党组班子会议上,纪检组对每一个决策事项,均依纪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风险,并进行提醒和纠正,确保监督职责落实有力、效果明显。

 

 

  中共醴陵市科协党组

2019314

首 页    信息公开   党风廉政聚焦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热点聚焦   信访举报   
版权所有:中共醴陵市纪委 醴陵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59号政府大楼七楼 邮编:412200
技术支持:天域网络 湘ICP备2022020764号 网站管理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