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2-27 15:18:29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3日至5月20日,芦淞区委第三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醴陵市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0日,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市城管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班子自身制度建设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1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民主集中制、执法队伍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制定并践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运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局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
2.针对党组工作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关办会,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局务会与局长办公会,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密存档,并要求局属单位参照执行。二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及党组集体决策程序,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群众和专家意见,班子成员加强交流沟通,坚持不调查研究不上会、酝酿讨论不充分不上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针对党内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26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会前组织专题学习、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谈心谈话,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同志指导开展民主生活会,会中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做到红脸出汗、开诚布公、不遮不掩,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起点,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针对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内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制定并出台了《市城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提到新的高度,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并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和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7月6日,在系统内部召开庆祝建党97周年城管系统党员大会。此外还开展了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城管宣传进校园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扩大宣传,开展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旋律内容的宣传弘扬:在机关设立文化墙、文化长廊,打造食堂文化、走道文化、党建沙龙,在全市设立多个电子显示屏,努力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坚持正确导向,在城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传播正能量。四是督查推进,认真督查考核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该提醒的提醒,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抓业务和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制定并下发《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每月拟定党建任务清单,要求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严格对照执行;印发《醴陵市城管局党建业务学习资料》,发放到局党组成员和各级党组织委员手中,并要求各级党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并组织测试;建立“城管党建微信群”与“党员管理微信群”,实时发布通知、组织线上学习、督查工作情况,强化城管系统党组织的协调联动。
2.针对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践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党课至少每季度讲授一次;9月7日,召开了局机关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组织纪律,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定期通报,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要求活动有方案、有照片、有记录,做好工作留痕;同时,通过“智慧党建”、“红星云”等党建工作平台,全面强化对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三是创新活动形式,增加党内活动的多样性和开放性,通过外出参观、观看视频、座谈讨论、读书会等形式,激发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
3.针对没有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发展党员,2018年,市城管局机关党委新发展党员均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和拟转正预备党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一表决,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4.针对没有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制”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抓好入党申请关、推选关、考察关和讨论发展关,按照“客观真实、程序规范、对党负责、全程留痕、有责必究”的原则,全方位抓好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五个阶段,如实记录、签字确认,使每个党员的发展过程可追溯、可倒查。2018年,城管系统共发展预备党员6名,预备党员转正6名,完全按照组织部要求规范发展。
5.针对2015年至2017年党费收缴台账,部分二级机构党组织没有当年预备党员缴纳党费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管系统各个党支部认真开展了党费收缴情况自查,目前党费补缴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计补缴7人,补缴金额512.2元;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切实将党员缴纳党费纳入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动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和台账记录,利用微信群、党建公示栏等方式定期公开,确保每个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加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巡察整改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对于2015年-2017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和加班费的时间、金额、事由进行全面清理,并于9月7日前完成清退总金额142868元。下一阶段,城管局将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始终坚持从严执行纪律,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文件精神,市城管局党组对2013年至2018年的公务接待进行了自查并将超标准接待资金收回存入单位账户。此外,市城管局拟定了《公务接待清单》,要求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有清单,并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践行到位。
3.针对办公家具超标准配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办公桌椅配备的经费、数量等标准,对于原有的部分雕花实木矮长板凳、实木办公椅、实木沙发立即更换整改并封存。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班子成员带头对个人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电器等的情况再次自查,并对所有办公室全面体检,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等制度规范作为纪律教育重要内容融入到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教育、反复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应该遵守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纪律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做严做实定期督查通报工作,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当场批评指正,情节较严重的一律点名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纪律要求严肃处理,被通报批评或受其他纪律处分的,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2.针对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邀请纪检组长列席局党组会议和局重大活动、邀请讲授指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报告重大事项、主动汇报并协助办理系统内违反党纪案件等等,尊重并维护纪检组“派”和“驻”的权威和优势,不断自我监督、自我完善。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及《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针对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各项廉政风险点,尤其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以及具体防控措施等,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六、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 针对“一岗双责”意识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凝聚思想共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和担当意识;以更新更高的标准抓好全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延伸到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融合文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和工作评价的第一标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条例及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监管薄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和规范管理,严控廉政风险,严查“四风”问题;另一方面,合理优化领导班子分工,成立局项目办统筹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制定出台《醴陵市城管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
3.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经纪律,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杜绝现金支付和白条支付现象。二是严格按照《株洲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株财发[2018]5号)文件要求执行,规范采购程序。三是做好现有固定资产的编号登记、维修维护、报废入库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存档。四是强化全系统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局属各单位财务室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使单位的财务管理再上台阶。
下一阶段,市城管局党组将带领城管系统全员,以此次巡察工作为起点,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城市管理每个领域、每个党组织、每个人,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的大美醴陵不懈奋斗。
中共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