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6-01-08 11:32:02 | 来源: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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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体现,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研究制订了《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七轮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和跟踪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巡察反馈问题
为导向,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销号”,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不断提升医保工作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完成20个;立行立改1件;巡察移交信访件1件,已办结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市医保局成立之前由市民政局拖欠的医疗救助资金2653.56万元列为长期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拖欠的医疗救助资金2653.56万元,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医疗救助职能划转之前,市民政局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核对认可,拖欠2018年12月底前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款项。医疗救助资金主要中央、省级财政下拨资金,以及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实行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在市医保局成立之初,就此问题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该部分欠款移交时未经相关部门审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也未划转资金给市医保局。2022年4月,株洲市政府出台《株洲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2023年7月市医保局就此问题与市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进行了专题会商;同年8月市医保局再次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待我市财政状况好转后,将分阶段予以解决。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有短板。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待深入。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但学习的形式单一,与医保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党员干部对做好医保是“最大的民生事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强化。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深,敏感性不够强。例如: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职工门诊共济改革让个人吃亏”等谣言在网上传播,市医保局虽通过官方媒体辟谣,对来访群众耐心解释,但利用新媒体主动宣传医保工作的正能量不够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增强党组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二是完善了《醴陵市医疗保障系统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舆情处置责任到股室到个人,定期召开股室长以上干部会议,研判医保领域舆情风险,增强应对舆情的前瞻性、主动性,加强干部处置舆情的能力培训。三是创新医保政策宣传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醴陵发布”、“醴陵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通俗易懂、雅俗共赏、有吸引力的优秀原创作品向广大群众宣传医保政策。持之以恒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下基层工作,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或知晓度不高的医保政策,加大宣传频次,扩大宣传范围。四是组建医保宣讲队伍进村居。壮大宣传队伍力量,营造浓厚医保宣传氛围,使老百姓从“要我参保”变成“我要参保”。同时,在医保集中征缴期,医保部门提前将全市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数据情况分镇、分村进行筛选下发,通过结合周边村民实际发生的医保报销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增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五是联合联通公司、银行,通过下载手机APP领红包、充值话费等活动减免部分参保费用,给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优惠。
2、医保资金征缴有不足。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非集中征缴期宣传力度小,镇村干部和基层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学习不够、把握不准,存在重缴费轻宣传现象,尤其是村级卫生室面对面宣传作用未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对基本医疗政策知晓率不高,例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普遍不清楚;对欺诈骗保行为认知度低;湘医保APP推广力度不够,部分群众不熟悉医保线上参保缴费、参保关系转移等便利措施;部分企业、职工不了解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村(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盲区与误区较大影响参保积极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医保政策有谋划有部署。制定了《醴陵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宣传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医保征缴政策、医保待遇政策、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借助医药机构、镇村以及合作保险公司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医务人员、镇村医保专干的作用,持续大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医保政策,增强参保积极性。二是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扩大医保政策宣传影响力。生育、征缴、医药价格等医保政策及各类经办服务指南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线下宣传于4月1日逐步开展,4月20日在渌江广场举办了以“医保政策惠万家 基金安全靠大家”为主题的医保政策及医疗咨询活动,接待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8月份,提前开始新一年度征缴宣传,通过下镇街上门培训、联系联通公司、银行等多家单位同向发力,助力征缴。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医保业务培训和宣传。对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卫生院医保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医保政策专题培训,宣传医保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四是拓宽咨询通道,线上线下齐发力。利用醴陵发布、醴陵医保微信公众号、电视、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征缴、监管、救助、生育等政策解读、申报指南、案例分析等内容。通过设置医保政策咨询窗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咨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征缴、监管、救助、生育保险政策。制作专题宣传栏,编印办事指南活页,放至市民中心服务大厅、定点医药机构等人员集中点供群众索取。
二是协同征缴力度不够强。随着居民保费标准逐年提标,断保或“只交老小、不交壮年”的选择性参保现象逐年增多,征缴人数逐年减少。近年来,均楚、石亭等与株洲市区接壤的居民市外缴费不断增加,全市居民缴费降幅达5%,维持医保基金平衡压力越来越大。医保征缴是一项政府综合性工作,市医保局在征缴过程中的综合协调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征缴机制,增进区域协同。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机制,成立征缴工作协调小组,层层对接、分级负责,网格化联动。开展镇、村、卫生院三方联动医保征缴试点。以上一年度的征缴人数作为本年度的考核基数,卫生院总控费用与镇街征缴完成情况挂钩。发挥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网点优势协同医保征缴。二是数据赋能,提升征缴水平。做实村(社区)“一人一档”工作,精准做到各村(社区)户籍人口与有信息的流动人口全部登记至“一人一档”中,排查未参保对象,及时进行参保登记,针对参保意愿不强的重点户、关键户,列为镇街、村的重点攻坚对象。常态化开展基础信息、参保信息及征缴业务数据对比,为全面拓展参保增量打好基础。三是在税务、人社部门调取了企业未参保及未开户名单,走访了部分规模企业,发放了“用人单位参保社会保险告知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职工缴纳医保。四是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严防不合理医疗、不合理用药、套取国家医保基金、诈保骗保等行为。同时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医保,按需就医用药,节约医疗资源。五是在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前,指导镇村医保专干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就读人员、服刑人员、服役人员台账,避免重复缴费。
3、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有差距。
一是医疗机构付费总控方案下达偏迟。医保统筹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公开透明的原则,走访市四医院、板杉镇卫生院等30家医疗机构反映,2020年、2021年市医保局未向定点医疗机构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3、2024年度《实施方案》下达较晚,导致医疗机构对住院、门诊和辖区村(居)卫生室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被动。例如:2022付费总控方案8月下发,2023年6月下发,2024年9月下发。总控方案综合论证、测算存在不足。2024年,下达全市村级卫生室门诊医保指标预算为人均1.5元,虽然首次将村级卫生室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控范围,遵循稳步推进原则,但是总量和均量偏少,影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落实。巡察下沉到石亭等村级卫生室发现,由于受报销金额限制,部分村级卫生室委婉拒绝门诊报销,村(居)民对医保报销意见大,也影响征缴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调研学习力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机构付费总控办法,3月上旬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到宁乡市、浏阳市、湘潭市及市外多家医疗机构调研学习。二是加快DRG支付年终清算进度,及时确定下年度医保基金预决算方案,为总额控制指标的制定提供依据,加快总控方案出台进度。三是就完善医疗机构付费总控办法我局已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市卫健局和部分医疗机构意见。经8月1日政府常务会通过后,2025年总控方案于8月份出台。四是鼓励医疗机构按需收治病人,合理诊疗,加大对无指征住院、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监管处罚力度。加强对总控方案实施的监测,对超总控指标序时进度的医疗机构及时预警,并查找原因。五是村卫生室开通门诊报销时间为2023年7月,2023年6个月时间共计报销458476.35元,由于缺乏历史数据支撑测算,本着先紧后松的原则,2024年村卫生室总控指标暂定为100万元。根据系统数据显示,2024年村卫生室共计报销62.77万元,2025年村卫生室总控指标将考虑参保人员对政策知晓率的提高等因素,合理测算预算总控指标。
二是市外就医医保费用占比偏高。2021年全市医保统筹基金支出9.04亿,其中醴陵市外就医1.48亿,占16.3%;2022年医保基金支出9.33亿,其中市外就医1.89亿,占20.2%;2023年医保基金支出9.94亿,其中市外就医2.21亿,占22.2%;2024年1月-10月医保基金支出7.35亿,其中市外就医1.78亿,占24.2%。市外就医费用占比较高且不断增长,严重制约本市医疗事业发展,也是造成本级医保基金紧张的主要原因,市医保局在全市“三医”联动工作中主动性还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打包支付,配合市卫健部门抓好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并逐级上转至本市二级以上医院。二是配合市卫健局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三是确定湘东医院、市中医院、兆和医院、泰安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作为我市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异地就医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进行把关。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降低10%报销比例。四是在总额控制方案中,对部分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切实支持本市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
4、医保基金监管有缺失。
一是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比较突出。走访医疗机构30家,抽查19家医院119份病历,经市医保局医疗评审专家指出,发现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特别是民营医院存在诊疗不规范、过度检查、用药不合理、套高入组收费等情况。例如:抽查健宁医院11人病历,4人现病史诊断与次日查房记录一致,对病人医疗合理性存疑。巡察组深入调查发现,健宁医院2023年12月存在集中收治敬老院五保老人住院现象。抽查远恒医院病历10份,50%病人存在无指征使用氨基酸,用药不合理,医院对病人罗某实施静脉造影过度检查,检查费1020元,并将小针刀手术套高入组多收费1578元。同时,随机抽查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较长时间不在床现象,造成医保资金浪费。例如:10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市浦口镇卫生院登记住院12人,在床3人;11月4日下午14时50分,市恒泰医院登记住院12人,在床2人;11月8日下午15时,市国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住院17人,在床3人;11月8日下午16时30分,市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住院6人,在床0人;11月8日下午16时30分,市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住院31人,在床5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住院长时间不在床现象的浦口镇卫生院、恒泰医院、远恒医院、健宁医院、国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二是4月21日、22日前往远恒医院、国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浦口镇卫生院、恒泰医院核查在院在床情况。情况有所好转。三是5月份开始通过不定期、随机抽查方式对城区医疗机构查房,5月19日对湘东医院、中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了查房,5月20日对康复医院、东郡医院进行了查房。情况有所好转。
二是对定点药店医保监管责任落实不实不细。巡察组随机走访发现市济世堂大药房(东富镇店)、市晴岚苑千金大药房、湖南康之源大药店醴陵诚心店等履行医保协议不到位,存在定点药店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医保费用结算、进销存管理不一、串换药品等情况,协议管理亟待加强。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督导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市51家定点医疗机构、269家定点药店现场全覆盖督导检查。存在3个问题:其一,方案要求对全市269家定点药店现场全覆盖督导检查,实际检查241家。其二,竹海堂健民等24家定点药店存在进销存不一致现象,未见检查整改情况。其三,孙家湾养天和大药房存在药品柜台标价与系统售价不一现象,未见核实材料或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移交线索。2025年3月5日将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处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醴陵尽心大药房、百姓大药房宝芝林店、醴陵市竹海堂大药房人寿堂店、醴陵市一心同康大药房、醴陵市前锦大药房、康之源大药房凯旋城店移交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以上药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开展“回头看”。2025年1月17日至1月20日,对前期检查存在问题的20家药店开展“回头看”。经核查,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醴陵尽心大药房等7家定点零售药店均已整改。三是加强协议管理。针对现场检查情况及药店整改情况,一方面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对醴陵市瓷城家家康大药房、醴陵市五环大药房予以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711.34元,并扩大2倍拒付,合计拒付金额为2134.02元。另一方面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对醴陵尽心大药房、百姓大药房宝芝林店、醴陵市竹海堂大药房人寿堂店、醴陵市前锦大药房、醴陵市一心同康大药房5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中止协议3个月处理,目前上述5家药店已完成整改,除尽心大药房外,其余4家药店经申请已恢复协议管理。四是3月份开始已经开展全市范围内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常态化、每月报送数据)。
三是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处罚不严,打击处理不力。对民营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检查处罚不到位。2021年-2024年,市医保局对远恒、东郡、健宁、城南4家民营医院检查,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4710.93元,以责令退回损失基金为主,未严格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等规定给予处罚,导致违法成本低。同时市医保局通报医保典型案例不多,2022年4月15日至今,仅发布欺诈骗保案例10条,其中转载异地案例9条。市医保局对近年来查办的案例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内部通报,导致医保基金监管震慑作用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3月份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二是制定了全覆盖督查方案,下半年对自查自纠进行全覆盖督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坚决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三是成立醴陵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质效工作专班。检察院、法院等12部门联合发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聚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全面排查、严肃处置,加强行刑衔接,依法惩治医保骗保违法犯罪。四是4月20日开展了2025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设置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参保群众政策疑问,提升了参保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政策的知晓率。4月29日召开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全市“两定”机构负责人观看了医保基金监管警示教育宣传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会议精神,通报我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重点。8月29日,再次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向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一把手”强调,时刻绷紧基金安全的弦。
四是部门联动协同力度不强。医保征缴、基金监管、医疗救助等工作需借助镇(街)、公安、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力量,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不够顺畅,难以同向强势发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理念。建立健全了医保、税务、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同联动机制,人员信息比对和动态维护不断加强,参保数据基础不断夯实,形成了市、乡、村医保参保动员“三级联动”格局。二是由市政府牵头,定期召开了医保联席会议。三是全面压实责任,形成医保基金监管合力。进一步厘清了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各方的职责边界,特别是关于医务人员资质、医疗设备有效期等问题,确保卫健、市场监管、司法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部门协同发展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协同监管机制、信用管理机制、异地就医跨区域监管机制、重大事项处置机制等五项机制,有效破解各类监管难题,更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5、医保政策落实还有短板。
一是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医保待遇监督落实不到位。巡察发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承办公司理赔不主动、不及时,既影响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又影响参保积极性。例如:从卫健部门随机抽取2023年和2024年6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因病死亡名单,通过电话调单5名亡者亲属,发现张竹生、兰金花、曾祥来3名亡者家属代表不知晓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保险理赔政策,承办保险公司未及时理赔到位,市医保局未严格按照承办协议要求对商业保险公司监管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联系巡察组反馈的三位不清楚政策的死亡人员张竹生、兰金花、曾祥来家属,三人均为因疾病死亡,符合理赔条件,三人理赔于2025年1月16日前均已到位。二是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核查。2025年2月26日我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公司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保险公司全面自查是否还存在应赔未赔的情况。要求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在2024年度绩效评价中对合作商业保险公司项目是否存在应赔未赔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三是召开工作推进会。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基本医疗保险无责意外伤害合作商业保险公司工作推进会。全面掌握承办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监管,协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根据协议管理,约谈合作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人,同时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应赔未赔3人予以1000元/人罚款处理,针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所反馈的应赔未赔68人予以200元/人罚款处理,合计罚款16600元。五是开展绩效评价。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承办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我局协助第三方机构调取了医保信息系统内的死亡名册,对接民政、残联等部门调取了2024年度残疾人员名单,核实是否有漏赔未赔情况。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公司共涉及资料不齐全、暂未赔付33例,有待进行理赔资格甄别的84例。截至6月15日,已全部赔付到位。六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将镇(街)、村作为宣传重点。每个镇(街)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对镇(街)的无责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宣传计划,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单,跟随村干部走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在镇(街)设立政策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到每个村(社区),加强与村干部的联系,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利用网格办微信群、醴陵发布、醴陵医保微信公众号及员工的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政策通讯稿,扩大政策宣传范围。七是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明确医疗审核股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该项目的综合管理与考核。建立抽审机制。按照协议约定,定期抽查合作商业保险公司是否按照协议履责到位。构建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合作商业保险工作推进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协商处理相关问题。建立联动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定期与人社部门、公安部门、医保局征缴股对接收集死亡名册;进一步加强和残联的沟通,及时获取最新残疾人员名单,对符合理赔条件的主动联系,积极理赔。八是强化绩效评价。每个年度结束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年度结算。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情况
6、落实从严治党有待加强。一是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实。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力度不够大。班子成员注重抓业务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较小,开会部署多,落实督查少。二是党内监督措施不够严。对干部迟到早退、临时外出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等纪律问题管理不严,停留在提醒上,存在“老好人”思想。三是管理党员不够严格。两名机关干部于2023年4月和11月因酒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表明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但医保局党组未及时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对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健全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每年至少安排1次廉政党课,请纪检干部、党校讲师或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等方式,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体观看了《初心与蜕变2024》《榜样9》《反腐为人民》第二集《凤腐同治》,《永远吹冲锋号》第三集《铁规矩硬杠杠》《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之《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等纪录片。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坚持以制度严格管理党员。通过开展严肃的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针对党员违纪处分情况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通过处理几个人教育一大片。四是严格请假制度,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对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不予批假。五是2月份开展了全体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3月份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7、清廉机关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对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清廉机关建设与“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不够紧。廉洁教育形式单一,主要采取上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形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二是廉政谈话不够深入。2023年《醴陵市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2023年、2024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未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仅以廉政提醒代替廉政谈话。同时,查阅2022年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表,发现谈心谈话表要素填写不全,谈话时间、谈心时长、职务等未填写,谈话内容记录简单,多以意见建议为主,与工作结合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了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清廉机关建设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清廉机关建设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质效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二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或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各个层次的“一对一”廉政谈话,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增强廉政谈话效果,提醒和督促干部常怀律己之心,紧绷廉政之弦。三是切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既谈工作,又谈思想,谈出实效,触及内心深处,全面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思想动态。通过“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3月27日召开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进一步强化了党员意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医保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专业人才与执法力量缺乏。随着医保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DRG支付方式实施以来,对医保干部职工医保政策水平、专业素养要求更高,受医保部门的专技人员无法晋升职称等原因影响,专技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目前市医保局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同时医保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难以应对医保监管对象广泛多样、违规行为隐蔽复杂、现场检查难度大等实际问题。二是干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干部职工认为县级医保部门只是政策执行部门和业务经办单位,习惯于守摊子、做好份内工作,随着医保基金平衡难问题越来越突出,面对新问题、新挑战还缺乏进取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争取市委组织部、编办和人社部门的支持,争取每年新招录1-2名工作人员。2024年我局新招录的1名工作人员优先安排到基金监管股,充实执法力量,但由于无法晋升职称,该人员已离职。2025年我局新招录一名工作人员,暂未到位。二是加强人员内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强化专业素养。通过挖掘现有人员潜力,弥补人员短缺问题。三是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开阔视野,学习外部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干部职工开拓进取的意识。先后组织部分中层干部到湘潭、浏阳等地学习。
9、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混编混岗问题。如办公室主任颜滢,编制在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是存在违规用人问题。如编外人员张本美担任规划财务股出纳;三是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监管股工作人员为被监管单位派驻人员,如基金监管股3人为医院借调,3人为保险公司合署办公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编办于2025年1月27日批复了我局机关及医保中心的内设股室调整方案,规范了股室设置。3月31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按照人岗适配原则和依法依规的要求,调整了股室负责人和人员分工。二是加强编外人员的管理,与全局7名编外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的工作纪律和绩效考核。三是有计划清退借调人员。制订了《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借调人员清退工作方案》,今年医保中心和基金监管股已清退2名借调人员,余下人员计划在3年内分批退回。
10、党建业务工作要求不够细致。一是党建谋划不够足。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偏少,虽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但跟踪落实督促不够。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还不紧,缺乏亮点和特色。党建活动形式单一,缺少吸引力,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谈心谈话不够深。谈心谈话走“形”不走“心”;谈工作多,谈思想少;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多,与普通干部谈心谈话少。三是上微党课不够。党员未按要求及时上微党课,2023年党组贯彻“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党日活动要求不到位,没有结合支部大会与“医保大讲堂”开展学习,全年只有三名党员上微党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切实开展好“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规范上好“微党课”,按照每月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明确“微党课”主题及主讲人,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安排1-2名党员讲“微党课”,要求准备充分,有感染力,有较强的教育意义。三是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党员,注重培训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政治站位再提高,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党组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靠前指导,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各股室严格按照要求,聚焦存在问题,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对一些深层次、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
三是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更加注重预防,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提升效率上下功夫,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3236100;电子邮箱:llsylbzj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