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5-08-19 14:57:22 | 来源:中共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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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坚持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二是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股(站、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推进、股室单位具体负责的整改体系、责任体系。三是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截至2025年1月15日,巡察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并继续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2024年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制定《2023年醴陵市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发放方案》,重点支持双季稻的生产和发展。同时与双季稻示范片建设种植主体签订示范片创建协议,对于未完成示范面积建设的种植主体实行补贴折上折的措施。三是制定《2024年醴陵市省级粮食生产万亩综合示范片创建方案》,实行各级领导联点建立示范片制度,通过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促进全市平衡增产全面提升粮食作物综合生产能力。四是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机插机抛秧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购机补贴、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政策宣传,大力推广机插机抛秧社会化服务,2024年新增插秧机61台。加强水稻、油菜机收减损的培训工作,举办机收减损的现场演示会,提高机手操作机具的熟练程度,通过机收减损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五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治,254个村(社区)自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72个村(社区)“驻场解剖麻雀式”查纠问题,目前相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已将相关线索移送纪委。
2.党组在决策过程中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的决策行为,严格按照《醴陵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好各项议事决策程序。2024年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均已上党组会讨论。二是党组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记录,客观、准确地记录会议的内容和研究过程,并存档备查。三是经查,2021年度“重大技术与服务补助”项目按照《醴陵市2021年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要求,由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部门验收、网上公示后进行了资金拨付。
3.班子会议决策过程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成员会前,要求各股室提交议题单,明确项目概况、具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并经分管领导审核,会议议题不成熟的或意见分歧较大的,不列入议题。二是坚持民主集中、科学决策的讨论原则,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关键内容作出决策。
4.决策执行不到位,缺乏严肃性。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已严格执行党组、班子会议上所做决策,未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二是根据中共醴陵市纪委《关于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的纪律检查建议》,我局联合原乡村振兴局于2024年5月22日至6月2日对2023年实施的重点产业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12个重点产业帮扶项目开展了“回头看”专项行动,经核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项目管理规范有序,未发现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
5.产业扶持政策没有用好、用活。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头雁培训。2024年有两家龙头企业在浙大培训学习,同时安排了浙大学生进企业调研。制定《醴陵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对通过一二三产业以订单生产、技术指导、合作经营、保护价收购、吸纳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综合带动方式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二是打造西乡片区、东乡片区、北乡片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连片产业帮扶示范基地,通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监测户+脱贫户”模式,以村委会为领办主体,构建起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经营”,项目“扶持”,村集体、监测户和脱贫户“三受益”的发展格局,发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传帮带功能,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发展,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产业帮扶。2024年我市共实施产业发展帮扶项目320个,项目受益总户数34040户,总人数为131324人,其中受益脱贫总户数3668户,总人数11727人。
6.扶优扶强观念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因人施策帮扶。二是加大龙头企业带动。积极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园、省级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支持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管理、技术、市场和人才上的优势,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打造“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联合方式,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销售”的全产业链布局,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带动农户增收致富。三是拓宽联农带农方式。(1)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契约关系。(2)持续高效抓好个体特色产业帮扶示范片区建设。确定了庭院经济和“飞地”经济两种帮扶模式,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开展产业帮扶,帮扶企业(合作社)以“代耕代种代管代销”方式进行全托管理或半托管理,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四是全面落实“四个一批”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全面核查和分类施策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醴陵市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工作领导专班,对24乡镇街道的分管和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
7.指导产业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共计10人参加全省乡村振兴“头雁”培训班,带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双提升,拓宽发展经济思路。二是引进企业开发乡村助农网,解决千家万户农产品上行的问题。三是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重点打造“醴陵玻璃椒”和“醴陵油茶”品牌,发展“湘赣红”区域品牌。组织本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博览会推广活动,通过“端稳中国粮、做香湖南饭、做优醴陵菜”、评选“醴陵一桌菜”“醴陵十样特色小吃”等活动积极推广我市农业产品,提高其知名度。
8.粮食补贴复核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发放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粮食抽样调查点资金)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2024年1月29日全部退缴至退款专户。二是将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对相关负责同志批评教育处理;并将相关问题移交给市纪委监委,由市纪委监委对移送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三是制定醴陵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醴陵市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及标准、申报程序等,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四是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将享受惠农补贴资金的种植主体录入全新阳光审批“一卡通”系统,实现对象基础数据确定、补贴发放基础数据采集及补贴资金申报与审批的全程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高效性。五是2024年5月—6月,市财政局联合我局通过现场实地走访核查实施单位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公示公告等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要求相关镇(街道)限时整改到位。组织局干部分为23个验收小组联合镇(街道)人员以“核、查、测”方法不定期核查经营主体。六是督促镇(街)排查梳理本辖区惠农资金补贴政策落实及资金发放管理状况,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七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在全市分东、西、南、北四个片区组织种粮大户参加2024年粮食生产座谈会,向经营主体宣传补贴政策与资金使用规定;联合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政策、解答疑问;利用“醴陵三农”公众号等渠道推介惠农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9.地力补贴结余资金分配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泗汾、船湾、茶山等镇追回不符合发放要求的惠农补贴资金。二是扎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结余资金发放工作,剩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筹用于下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0.高标准农田“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勘察设计时尽量综合考虑,统筹水利、自然资源等其他部门的设计全盘考虑,做好水系整体规划。二是加强山塘质量监督,重点督促乡镇做好管护,保证山塘稳定运行。三是李畋镇韭菜地、石亭镇药材地均已恢复成耕地且种植了水稻。
11.项目效益不达预期。
整改情况:
针对“冷链建设”问题:一是持续加强冷链建设,印发《醴陵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冷链建设实施范围、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等,并通过主体自愿申报,局机关审核把关,确定冷链建设实施主体。二是积极对接已参与建设的实施主体,鼓励其利用冷库优势,做好农产品冷链仓储运输。对于季节性闲置的冷库,建议主体通过转租等方式提高利用率。
针对“绿色种养循环”问题:一是制定了实施意见。根据我市实际,为细化实化工作措施,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醴陵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意见》。二是创建了粪肥还田示范区。创建了7个粪肥还田技术示范区。三是建立了可追溯台账。建立了由养殖户、种植户、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各环节台账,包括粪污收集、粪肥检测、粪肥施用地点等粪肥还田数据台账,并组织专人对台账进行了核查追溯。四是开展了粪肥产品质量监测与应用效果评价。严格执行标准,在开展自检的同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试点单位的粪肥原料和成品进行抽检,确保“不处理的不下地,不达标的不下地,农民不接受的不下地”。五是加大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成立技术指导组,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现场观摩等形式,指导有关参与方提高技术水平。2024年累计举办专题技术培训班23期次,培训技术人员152人次,组织现场观摩会8次,发放技术资料5.4万份,《中国网》《农民日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1次。
12.多个资金指标未动用。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和2022年“三分地养活一个人”经费已完成拨付。2023年“三分地养活一个人”粮食高产绿色优质科技创新工程资金已经进入国库,待发放。二是2022年商品粮大省资金中早稻集中育秧资金和机插机抛资金已拨付;稳产扩面资金已经进入国库,待国库审核通过后即可拨付。三是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项目资金审核资料齐全的实施主体已完成拨付;2023年中央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中“揭榜挂帅”示范片、粮油作物推进县资金已完成拨付;“三一工程”共建基地县资金已经进入国库,待发放。四是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资金已完成拨付。
13.资金指标大量结余。
整改情况:
2022年醴陵市农膜回收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于2024年7月全部拨付完毕。
农药安全监管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处资金2024年5月拨付,资金使用率约为9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21.86万元已于2024年2月全部拨付完毕。
14.抛荒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醴陵市2024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抛荒治理任务,全面压实各镇街耕地抛荒治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对完成抛荒治理的实施主体给予适当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按照《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要求,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2年抛荒且拒不耕种或未开展土地流转的承包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收回其土地经营权,并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三是将耕地抛荒治理纳入对镇(街道)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与评选粮食生产先进镇(街道)、标兵镇(街道)等挂钩。
15.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进展不快。
整改情况:根据政策要求,对2021年1月1日之前的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和抛荒的存量问题,既要积极整改,又要留有过渡期,确保耕地稳妥有序恢复。
板杉镇为力解决种植水稻金属镉超标,在2017年引进公司种植草皮,通过镇(街道)、村部、种植主体三方协商,承诺在2025年全部退出草皮。
茶山镇在2018年引进专业合作社种植草皮。通过镇(街道)、村部、种植主体三方协商,承诺在2033年全部退出草皮,复种水稻双季稻。
王仙镇在2018年响应国家政策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同时解决贫困户就业种植草皮,通过镇(街道)、村部、种植主体三方协商,承诺在2026年全部退清。
石亭镇为了解决种植水稻金属铬超标,在2017年引进公司种植草皮约400亩。通过镇(街道)、村部、种植主体三方协商,承诺在2025年全部退出剩余草皮,复种水稻双季稻。
16.风险管控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针对停用沼气池未妥善处置问题:一是印发《醴陵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工作推进方案》,全面摸排24个乡镇(街道)的沼气池情况。二是督促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沼气安全生产培训会,由各镇畜牧站和各村沼气安全信息员做好统计工作,并督促沼气异常情况的用户及时整改,停用沼气妥善处置。
针对变形拖拉机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制定片区分管领导和安全股片区联系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督促镇、街农机专干和机主开展报废拆解工作,并按照《株洲市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压实各镇、街人民政府拆解报废工作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加强部门合作。2024年1月以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市安委办部署及局党组的安排,加大农机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农业机械违规载人、无证驾驶、使用假牌假照、使用事故隐患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多措并举,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劝导、督促、蹲守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确保2025年之前完成拆解报废清零工作任务。
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问题:一是下发了《2023年—2025年醴陵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回收、归集转运、台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二是通过创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镇带动各镇街回收工作积极开展。2023年示范镇实现了全镇回收农药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无害化处理100%的目标,探索出适合我市实际的回收处理方式并在全市推广,拉动全市农药废弃物回收率不断提高。三是通过购买专业第三方服务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以及处置工作。四是举办2024年农药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通过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五是2024年下发《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17.农业综合执法队办案积极性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利用“赶集日”开展执法宣传,发放化肥、农药明白纸、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并接受现场咨询,为农业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政府网站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配合局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经管站等开展执法检查。三是与公安、镇街、居委会等联合执法。四是与市自然资源部门及乡镇对接,主动参与图斑(住宅类)实地核查,按照法律法规依程序发函到乡镇处理。
18.农技推广缺乏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发布2023—2024年度主导品种8个、主推技术11项。2023年依托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了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组织种植大户和中小散户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展示和实训观摩。同时安排农技人员对接服务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指导,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展示应用。2024年结合项目建设计划建设1个部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2所农民田间学校,继续抓好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与落地。二是优化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分片组织、分段实施,送技下乡、理论授课、观摩实践的形式,组织了早稻集中育秧培训,让受训农户提升水稻育秧水平,了解和掌握当前育秧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并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三是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的对接,开展院士(专家)服务团科技服务产业及主体推荐工作。协同科技、人才等部门,选派县本级农业类科技特派员,并积极重组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成员达到近百人。通过农技人员和专家团队走进田间地头,让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技术得到推广运用。四是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4年各培训班的学员名单、培训课程、培训学时等均上传至“湖南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经过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审批合格同意后开班,培训任务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9.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召开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党风廉政会议,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2024年党员违纪案件均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
20.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农机事务中心收到法院判决书后,立即作了处理:当月责令当事人辞职,按纪委规定追缴回单位了4个月工资共计11637.64元。对于其服刑期间工资的追缴,中心多次联系当事人,因其已不属单位管理人员,并且外出打工,拒绝退款。市农机事务中心将制定更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责任。
21.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采取部门(岗位)自查、分管审核的方式重新开展排查,明确防范重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
22.廉政提醒谈话不深入。
整改情况:7月份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中层干部开展了一对一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并填写了廉政谈话记录表。
23.通过虚假采购对象结算费用。整改情况:一是用餐的施工单位已补缴相关食宿费。二是针对该问题对股室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24.拆分采购规避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要点》至局股室负责人群中进行传达学习。二是采购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25.采购标的要求设置不详,中标方供货选择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财政部74号令第十条规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因此未设定油菜品种。2024年我局与招标公司紧密对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竞价程序和购买工作,后期主要根据各镇街油菜种植面积免费分发了硼肥,综合考虑各镇街油菜种植习惯、种植意愿、油菜生产特性等将高油油菜品种如阳光668、短生育期油菜品种如阳光131、抗根肿病油菜品种如华油杂62R等分发至各镇街。
26.超范围发放奖励。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奖励资金发放明细,厘清责任,与相关镇街、主体进行对接,相关奖励资金已完成追缴。二是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分配奖励资金,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27.不按考核排名设定奖励等次。
整改情况:因有关乡镇承办两次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农村改厕现场会,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以奖补形式补助改厕现场资金及会议经费。2021年起醴陵市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排名没有资金奖励。
28.向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已收回相关工作经费。
29.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相关电器、家具已计入“固定资产”。
30.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经过核对,共有5个农技站存在“淹水法”项目中重复报账的问题,目前重复报账租车费用已全部退回。
31.对下级机构财务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份已完成记账处理。所有附件材料与佐证材料已收集归档。二是2024年6月份起两个二级账户未使用,两二级机构人员工资福利由中心统一发放。2024年9月完成二级机构账户注销。
32.超范围发放信访岗位津贴。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已完成全部退款。
33.违规发放招商引资奖金。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已完成退款5万元。
34.工会记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备用金已归还,已进行调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35.农机事务中心民主生活会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总支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今年及以后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开展。
36.农机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总支中心组会议,加强对选举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程序开展支部换届选举。
37.农机事务中心党日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按要求开展及时党日活动。二是督促各支部做好相关记录。
38.农机事务中心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相关文件,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39支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每月及时发送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学习资料给离退休干部支部,督促离退休干部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并做好活动记录、资料归档。
40.党日活动组织不到位、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支部加强对党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力求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使组织生活更具吸引力、凝聚力,让党员更有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督促各支部真实、准确、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力求完整呈现会议实况。
41.优秀党员评选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4年度优秀党员评选将采取投票并结合支委会研究的方式确定。
42.支委补选不及时。
整改情况:机关第一支部已于2023年9月补选宣传委员。
43.民主生活会不扎实。
整改情况: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紧扣主题认真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必谈,党组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谈话要做到既谈思想,也谈工作、生活,要求敞开心扉,坦诚相见,避免用建议代替意见,避免敷衍应付、谈话内容年年雷同。
44.公章管理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员学习《醴陵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度》,4月开始建立事业单位公章使用登记台账。二是2024年6月因机构改革原农药管理股公章停用,交人事股保存。种子管理站后期申报表以及协议也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加盖农业农村局公章。
45.发文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发文登记管理,坚持承办股室起草、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的逐级审核机制;二是严格按照发文时间进行文号分配,对废弃或者重复使用的文号,及时将其作废或重新分配;三是建立《发文台账》,记录发文标题、文号等,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管理。
46.临聘人员招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调办”“产改办”临聘人员均已于2021年6月前解除聘用合同。二是对单位新增的编外人员完善报备程序。三是严格按照《醴陵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新增编外用工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力外包协议。四是6名机构改革时并入我单位的编外人员,进入单位时间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视为签订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
47.干部监督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报告表》。二是5名同志已注销合作社或转让股份,并已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
48.专技人才培养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员在农科讲堂远程线上学习;组织局机关干部在参加油菜病虫防治、稻水象甲田间防控技术等现场培训会。二是2024年7月份新招录专技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专技人员队伍。三是选派15名中青年干部担任科技特派员驻村、合作社开展科技服务,进一步提升实操能力。
(四)检查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49.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各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坚持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四是加强对党务干部培训,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五是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管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严防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增强整改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圆满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聚焦建立长效机制,把建章立制工作作为抓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三)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中共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加强巡察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作为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的重要抓手,将巡察整改与“三农”事业发展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促进整改成果的转化,努力开创醴陵“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273348818;邮政信箱:llswnb@126.com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7414912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