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9 16:45:48 | 来源:民政局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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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醴陵市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局党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2024年3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反复强调,巡察工作是对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局党组反复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做到该处理的人处理到位、该整改的事整改到位、该完善的制度完善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结果。
(二)系统全面抓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逐条分解,提出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细化形成整改举措45项,形成中共醴陵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注重落实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牵头领导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落脚点,定期调度任务整改进展,不折不扣推动任务落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履行巡察整改的具体落实责任,真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有效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
(三)创新机制抓整改。一是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坚持“一个具体问题、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一个牵头部门、一套整改措施、一月一调度”的“五个一”推进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建立问题整改进度通报机制,各牵头部门每月22日前上报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每月收集的整改进展情况,形成月度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及时通报。三是建立巡察反馈问题预销号制度,要求所有牵头部门填写《巡察反馈问题预销号申请表》,经牵头领导审签同意后,报局党组统一审核,坚决推动问题扫尾清零。
(四)统筹结合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管党治党相结合,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单元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在整改中查短板、补漏洞、促提升,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兜住、兜牢、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用心用情推动“一老一小”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统筹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既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
(五)奋力作为抓整改。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的政治担当,带头把自已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带动各级整改。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真抓实改,亲自修改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牵头认领5项整改任务,并多次调度。组织召开中共醴陵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高频调度。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5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5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明确“真改实改、举一反三,系统改、彻底改”的整改要求。三是坚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适老化项目、枫林镇敬老院改扩建等重难点问题整改工作,并就社会救助、殡葬改革、流浪乞讨、财务管理、政工人事等涉改任务多次实地督战,以抓铁留痕的决心、治本断根的韧劲推进整改落实。各分管领导累计带队实地督导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动真格、见实效。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其中阶段性完成4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2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出台了《中共醴陵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党组会和各支部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关于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的讲话学习和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精神。
反馈问题:社会服务水平不够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针对养老服务建设体系建设有偏差:一是通过会议调度和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促进未正常运营的8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恢复了运营并发挥作用;二是加强与茶山镇、枫林镇镇政府沟通,完成茶山镇、枫林镇的敬老院关停整合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追加公办敬老院运转经费预算,解决了敬老院经费不足致护理人员请不起问题;四是指导敬老院发挥全自理老年人的作用,互帮互助,弥补了护理人手不足问题;五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了护理能力水平。
针对殡葬行业管理缺位、保障不足:一是充分利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防火期等时机,通过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以及“村村响”广播、融媒体、宣传车、挂标语和横幅等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工作。二是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就搭棚治丧、活人墓整治等强调各部门职责,并进行交办、督办,要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发现搭棚治丧、活人墓等问题,及时处置。三是联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劝导,向丧属宣传殡葬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四是推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督促浦口镇人民政府修整好浦口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道路,确保正常使用;加快福泽园项目(第二殡仪馆)建设;确保公益性骨灰楼业务的正常开展。
针对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关爱未成年人有“温差”:一是对相关救助进行提标,提高救助水平。二是落实了《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12号)等文件精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达到省级标准。三是加强了对留守儿童之家的业务指导,对儿童之家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求修缮和加固,确保儿童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伤害,压实相关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之家的日常运营监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的作用。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不到位:一是完善并出台社会救助动态管理相关制度;二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镇街学习政策文件并按要求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年检年审复核工作。四是对全市的低保、特困对象进行全面生存认证,从源头上杜绝“死亡保”“僵尸保”“错保”等现象。五是适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六是落实审计、财政等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
针对移风易俗工作推动不力:一是加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
针对福彩监管当中的疏漏: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涉诈相关问题;二是报请株洲市福彩中心对涉事人员采取辞退处理;三是集中排查,摸清底数,对涉事的相关站点报请省、株洲市福彩中心采取撤机处理,业主纳入福彩投注站开涉黑名单;四是举一反三,制定《醴陵市福彩行业提醒告知书》和《醴陵市福彩中心反诈承诺书》,每年定期召开醴陵福彩反诈安全教育暨业务培训会,积极宣传电诈的危害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业主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建立《反电诈工作方案》,保持惩治违纪违规的高压态势。
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并出台《醴陵市清廉民政建设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各领导班子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局党组每个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跟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跟分管领域工作人员谈,注重互动交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应廉政风险清单定期一一排查。加强党纪学习,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反馈问题:机关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为民服务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针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二是健全民政系统出国(境)管理,建立工作台账;三是依法依规对出国(境)事项严格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针对工作作风问题: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就媒体暗访发现不认真工作的现象,对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民政系统开展不定期作风检查,督促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制度和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政务服务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针对殡仪馆自立收费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一是取消了“加急火化费”、“骨灰装殓费”、“场地卫生服务费”等的收取。二是严格落实2021年9月9日省发改委675号文件精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信访舆情呈逐年上升趋势: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养。二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大力宣传民政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三是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四是加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初次来信来访事项,做到详细了解、耐心讲解、妥善化解,切实提高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一次性化解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五是完善了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优化救助对象审核确认流程,充分发挥各镇街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及村(社区)民生协理员作用,对申请社会救助但未审核通过的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对低保金调整、停发等事项及时告知并向救助对象解释说明,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反馈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1)针对慈善会资金:一是按规定退回违规列支的资金,二是规范机关和慈善会账户的支付行为,严格按照《醴陵市慈善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醴陵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支付相关费用。(2)针对救助站问题:完善财务报账制度,无正规发票一律不允许报账,严格签字报账流程。(3)针对殡仪馆重复列支公墓山绿化浇水费用:一是收回了重复列支的资金。二是规范了用工流程,三是开展了自查,对发现的类似问题立即整改。
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严:一是发函相关镇街,要求镇街按照醴民发〔2022〕60号文件通报内容整改落实:针对审批手续不齐的问题,规范审批资料和手续;针对未按规定专款专用问题,按要求整改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针对部分村改变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问题,追缴该村违规使用的福彩公益金。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临时救助资金发放。
反馈问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关于规范基层党委(党组)会议工作的提示》,并严格执行。二是针对党组会“决而不议”的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要求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参加,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参加,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针对“议而不决”问题,会前要组织讨论,上会议题在会前报送资料,形成供集体决策的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再呈请上会讨论;针对非党组成员参与决策问题,规定非党组成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但不能参加表决。
反馈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地查摆问题,逐条逐句对照检查,深入分析自身工作领域中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党组书记对班子及个人对照材料亲自审核把关。
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要求,扎实开展了党建系列活动,推动党组织生活走深走实,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二是加强了党建工作学习培训,市民政局党总支每年对下辖支部委员至少组织了2次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加强日常党务工作检查,规范工作纪实管理。市民政局党总支每季度对下辖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纪实本进行指导检查。
针对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出台了《中共醴陵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加强了党建工作学习培训,市民政局党总支每年对下辖党支部委员至少组织2次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加强了日常党务工作检查,规范工作纪实管理。市民政局党总支每季度对下辖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纪实本进行指导检查。
针对未严格按照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一票否决”: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了党员积分制度管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当年度党员积分清零。二是加强了党建工作学习培训,市民政局党总支每年对下辖党支部委员至少组织了2次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加强了日常积分管理检查,市民政局党总支每季度对下辖各党支部积分管理进行指导检查。
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社会组织党建力量不足:一是对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要求及时成立了党组织;二是大力吸收、发展年轻党员,优化了党组织年龄结构;三是加大了调查研究力度,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方式方法;四是加强了党支部阵地建设;五是加大了对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指导力度,落实“三会一课”要求。
反馈问题:干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待加强。
整改情况:针对混编混岗现象严重、干部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一是抽调的事业编制人员、工勤编制人员,按照编制所在全部返回原单位;健全和完善民政系统内部人员交流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出台人员借调和跟班学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抓好落实。二是出台《醴陵市民政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对合同工、人事代理、社工、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人员实行有效管理,并严格控制临聘人员人数。
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一是积极申请行政岗位人员招考或调入计划指标,补充民政工作力量,确保民政工作的有效正常运转。二是结合岗位需求,设置招考或调入人员标准及要求,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三是全面梳理干部职工任职情况,对在同一岗位任职五年及以上的干部职工,全部轮岗交流,并对轮岗的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离职审计。
针对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一是制定了《醴陵市民政局工作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全面充分学习民政系统业务。二是对新履职人员、轮岗干部由分管负责人对其开展一次以上岗前培训。
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召开会议,组织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管理制度,完善捐赠物资台账,明确捐赠物资的建立、使用、审批等流程,确保各环节责任明确,要求福利中心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核对。
反馈问题:审计整改敷衍、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针对王仙敬老院未按项目申报内容实施建设的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发函要求王仙镇政府退回100万慈善资金,2024年已退回10万元,后续按约定期限退回;二是市慈善会进一步加强了慈善资金的使用与监管,杜绝再次发生该类事件。
针对往来款项仍未清理到位:为保证往来资金清理的准确性,托第三方对相关款项进行了摸底排查,认真甄别,待第三方核查结果出后按规定做好了账务处理。四是定期开展了核对和清查,准确及时的完成往来资金核销。
针对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用于其他支出:一是对改变救助专项资金用途情况进行核查,并作出情况说明,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将改变专项资金用途资金全部返还救助资金专户。三是加强救助站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各项支出规范,杜绝以后再发生挤占资金的问题。四是救助站开展了自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绩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做到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一抓到底,增强战略定力,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正确整改方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要求,更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和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全市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全面开花,落地见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具体思路,转化为破解难题的硬招实招,转化为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持续加压使劲,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拉高标杆中解放思想,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谋求新作为,破除“坐井观天、坐而论道、坐享其成”的思想,对标先进,奋力赶超。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任务目标,逐条逐项往深里抓、往实处抓,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整改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任务不注销。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结果不走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认真举一反三,实现成果巩固深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成功做法经验化、个别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明确“长久立”的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加强治本工作。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抓好统筹结合,推动发展行稳致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民政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殡葬改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在株洲领先、全省率先。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用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省市有关民政的决策部署在醴陵实打实落地、实打实见效。
中共醴陵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