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3 16:54:09 | 来源:中共醴陵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局党组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担当,通过巡察整改落实推动机关管理水平和各项工作脱胎换骨。一是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当天下午,我局即召开党组会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指出了我局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我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方向,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局上下完全接受《反馈意见》,直面问题与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认真落实整改情况。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深刻剖析了原因,做好了责任分解。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醴陵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局班子成员多次召开碰头会,安排专人,逐项对标,针对每一个问题进行精准整改,对症下药,并进一步巩固成果,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务实有效。
截至9月19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针对群众的信访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复。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欠深入。一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相关工作提示规范好党组会议程序,在每次党组会前明确“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并在会上抓好了“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202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均按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纳入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并按计划将有关内容学深学透,扎实开展研讨交流,做好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核心职能职责履行不严谨,随意性较大。
(1)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中乱象丛生。一是项目入库审定把关不严。二是项目入库公示不严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中共醴陵市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关于追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组织各镇街乡村振兴专干开展项目库建设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了各镇街专干的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二是针对部分未在网站公开的调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组织各镇街的乡村振兴专干开展了对《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的学习,严格执行项目入库公示流程。针对2023年醴陵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的公示已在政府网站整改到位。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随意性较大。一是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时不讲原则讲人情。二是衔接资金拨付后监管不到位,实施效果堪忧。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入库。严格按照《醴陵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我市衔接资金安排方案,通过汇总项目申报资料,依程序审核后,按照申请主体的绩效目标、联农带农、示范创建等内容,从当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支持,确定下拨资金规模。经查,所涉及资金安排及项目入库均符合上级要求,不存在对未入库项目安排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因项目不在项目库追回资金的情况。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后,先予以实施并同步履行入库程序,巡察期间查到近两年有81个项目未能及时入库却安排了资金,均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组织各镇街乡村振兴专干开展项目入库、后续资金使用和后期资产管理等多方面的业务指导培训,不断强化镇街业务能力。对2023年拨付衔接资金的项目,聘请第三方开展一轮全覆盖的项目资金专项核查,目前已汇总问题并印发工作情况通报反馈至各镇街,接下来会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将发现问题的项目实施单位纳入了黑名单管理,在未完成整改工作前不再享受衔接资金补助。
3.巩固脱贫促进增收,实招不多。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效果不佳。二是帮扶政策落实有差距,帮扶手段单一缺乏长效性。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截至目前新开发公益岗位632个;继续做好集中连片产业帮扶,以幸福屋场为依托,截至目前已打造巩固脱贫成果集中连片产业示范基地3个;继续抓好个体特色产业帮扶,以生态农业龙头企业为中坚力量,通过“代耕代种代管代销”四代方式进行全托或半托管理,帮助监测对象利用房前屋后建立小型产业基地或在特定区域建设开发生产基地;继续推动庭院经济试点工作,目前已在明月镇申明村、贺家桥村、枫林镇隆兴坳村,推动了玻璃椒、水果玉米、非遗工坊、民宿等庭院经济试点。二是配合市人社局加大对扶贫车间的监管力度,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时,与人社局到车间核查其是否有不良记录,了解其经营情况及脱贫劳动力务工情况。进一步核实帮扶车间脱贫人口就业情况,对帮扶车间吸纳就业的脱贫人口,通过电话调单和查询其社保参保情况的方式核实其真实的就业情况。组织脱贫劳动力参加由人社部门主办的保育师、药品购销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做好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由致富带头人带领脱贫人口自主发展产业,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偏差,清廉机关建设还需加强
1.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三是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力。四是思想意识出现滑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托“一月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党政负责人授廉政党课,开展研讨交流,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在每一次机关全体干部会上都对纪检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廉政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由分管领导牵头,梳理了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截至目前各分管领导针对其分管股室、中心均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增强了业务负责人对本股室、中心廉政风险点的认识,提升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局党组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制定了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因办公地点更换,且单位涉及机构改革,为减少财政开支,主动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了暂时不布置清廉机关阵地建设,与商务局共用一套清廉机关阵地建设。通过会议传达和微信工作群,全方位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中的典型进行了宣传。四是组织召开了醴陵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工作务虚会,向干部传达机构改革的目的、目标,确保每个人都明白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即使在机构改革期间,也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同时还组织干部进行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交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业务股室职责,做好了2024年工作规划。
2.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一是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内部监督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了党组会议工作程序的有关文件,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流程。截至目前,凡是涉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党组会均在会前与派驻纪检组商议召开时间,邀请了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责任,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贯穿干部监督工作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更实举措,提升内部监督效果。组织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四风”等纪检监察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由分管领导对纪检监察专干进行业务督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发文流程,进一步加强审核,杜绝随意发通知、提要求,要材料过急的现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醴陵市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微信工作群的管理,严控微信工作群数量,合理、科学安排工作,将不同业务类型的微信群合并,实行归口管理,一个口子对下,杜绝多头布置、重复布置,切实减轻乡镇负担,截至目前局机关内部工作仅在乡村振兴局工作群发布交流,其他涉及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均在醴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群中统一发布交流。三是坚决管住村级填表报数,除按上级要求或本级安排重要工作外,不得要求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填表报数。四是将醴陵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含美醴乡村·幸福屋场示范创建)纳入了市委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以往的每季度一次减少为每半年一次。五是进一步加强会议统筹,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实效,整合相关会议内容,合并同类事项,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基层干部参会次数,为他们腾出更多时间用于实际工作。
4.干部工作作风漂浮,问题频出。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改厕验收资料进行整理,确保验收程序合规,同时为了进一步确保验收的真实性,委托第三方公司对2022年完成的农村户厕改(新)建项目逐户进行核查。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6个农村户厕整改不到位问题(6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重复),我局第一时间反馈至镇村,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三是对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全覆盖发放政策明白纸,每学期尽早安排“雨露计划”摸底工作,督促镇村及帮扶干部全面排查核实学生就读信息,力争所有应补对象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四是对2022年项目库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对相关人员的低级工作失误进行了严肃批评。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党组议事准备不足存在“议而不决”。二是“三重一大”存在“决而不议”。三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对需要上党组会讨论研究的资金事项,要求各股室在上报党组会会议议题时,必须有明确金额及理由,否则不予上会讨论。截至目前党组会有关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的会议均按要求明确了金额。二是进一步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对每个议题进行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进行表决。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加强业务水平,提升工作责任心,要求如实记录会议的每个流程和每位领导班子的发言情况,做到不漏记、不错记,并根据工作需要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三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了党组会议工作程序有关文件,提高了党员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解和认识,确保每个党员都能明确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并鼓励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内民主氛围。截至目前均在党组会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流程,坚持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每次会议都严格执行落实好了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缺失。一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了“抓党建是第一要务和第一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了党组织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将每次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都扩大到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能够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举办读书分享会、户外团体活动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每月均按要求认真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并加大了机关内部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形成全员参与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务知识普及,扎实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要求记录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党务纪实本。认真组织了2024年1月份民主生活会,如实记录了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内容。三是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培养,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开好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按要求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对材料撰写不认真的同志提出严肃批评,并取消当年优秀党员评选资格。通过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告诫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对待组织生活,筑牢思想政治。
3.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一是培养专业人才不够重视。二是党组对干部教育学习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各项学习。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汲取理论知识,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在我局组织开展的镇街业务培训会上,各股室均积极参会,横向学习其他股室业务。在各级考核工作开展之前召集碰头会,将各股室业务难点、重点和镇村容易出现的漏点进行剖析,更好地促进各股室业务互补,形成同一套业务标尺,指导镇村工作。组织我市幸福屋场申报单位和业务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能力,提升我市幸福屋场编制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学习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将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结合干部的实际需要,创新学习方式,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读书分享会等,提高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并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对学习积极、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要求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高效利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进行学习,按要求完成每年的学习任务。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和全体机关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高度一致,一事一策,扎实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后续局党组将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将整改工作形成常态、深入骨髓,推动全体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建好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把学习作为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业务学习,真正让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入手。坚决支持市委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开展党纪教育活动,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强化建章立制,谋划长远发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问责制度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干部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以持续有力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做好分类施策,件件落实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要敢于担当,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持续抓好专项整治,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促进整改成果的转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3359071;邮政信箱:醴陵市乡村振兴局313办公室;电子邮箱:llsfpbzl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