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1-05 09:41:10 | 来源:中共醴陵长庆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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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长庆示范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7月6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整改责任。示范区党工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7月6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示范区立即召开了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办室、责任村(居)和整改期限。成立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所有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对照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做到认真调研、深入分析、制定措施,并规定了整改期限,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对照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示范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党工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集中督办调度。对复杂问题,党工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截至目前,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交办的23件立行立改事项已经全部完成整改;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
(三)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立即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现有不科学、不健全制度进行清查,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长庆示范区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截至目前,示范区制定和完善了19项规章制度,编撰了《长庆示范区管理制度汇编》,在党工委扩大会议通过后以下发至机关各办室、各村。通过制定和修改完善各项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制度的笼子织紧织密,有效促进了示范区全体机关干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干事自觉。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制度存在偏差。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征地拆迁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力不强。长庆示范区是我市新城建设的重点地区,新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是我市一项中心工作。党工委领导班子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督促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不够,任务完成不及时,没有与市委、市政府步调保持高度一致。如:新三中项目征拆工作逾期未完成,黄沙110KV变电站“三通一平”工程、高铁片区、马脑新农村示范点、老祖殿、商会大厦等项目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二是班子战斗力不强,个别谈话反映,党工委班子成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激情不足,缺乏干事创业进取精神。
整改措施:针对党工委领导班子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督促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不够,任务完成不及时,没有与市委、市政府步调保持高度一致问题,示范区党工委结合市委市政府“净地行动”工作部署,全力开展征地拆迁,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在一阶段征地拆迁净地行动中,示范区成绩突出,9个净地任务完成6个,在全市评比中排名靠前。巡察组反馈的滞后项目中,黄沙110KV变电站项目、商会大厦项目已完成清零验收。新三中的征拆剩余两户在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做工作不通的情况下,经报市政府同意正在实施司法拆迁程序,司法拆除时间为2021年3月,届时将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司法强拆。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办法已按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呈市政府研究决策,马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将按新办法实施。老祖殿项目已全部完成征拆,具体施工由业主单位渌江集团负责,待渌江集团旗下新城公司列出工作清单和进度表后,长庆示范区将全面配合,并积极维护施工环境。(目前无高铁片区项目);针对党工委班子成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激情不足,缺乏干事创业进取精神问题,示范区党工委通过每月中心组学习等措施加强思想建设,通过规范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加强中心工作集中部署、调度、督办等措施,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和干事创业精神有显著提升。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议事规则落实不规范。长庆示范区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没有按规定上会研究讨论,只是部分领导碰头决定。另外2017、2018年的党工委会议也没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本,仅为几十页活页纸,其中没有涉及“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内容。
整改措施: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没有按规定上会研究讨论,只是部分领导碰头决定的问题。示范区完善了《党工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对议事事项、议事规则进行了明确,对重大事项一律进行集体决策,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一律进行充分酝酿、充分讨论,并规范执行落实末位表态制度。自巡察以来以来,示范区有关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均最后表态,认真落实并执行了末位表态制;针对会议记录不齐、记录本为活页的问题,示范区党工委对党政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按规则严肃全面记录相关会议记录,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集体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
1、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力。一是纪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特别是对财务制度的落实方面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巡察发现,长庆示范区财政所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大额支出未上会讨论等现象,纪工委对此缺少有效监督,没有及时指出、纠正问题。二是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对分管工作和下属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流于形式,纪工委对此没有进行监督和整改。如:2018年部分班子成员召开所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半年和下半年的会议记录内容完全相同。
整改措施:示范区已制定并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区纪工委加大了对财务支出的监管力度,将每个季度定期对财政所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监管到位。示范区党工委已明确区纪工委要严格监管预算外单笔超过10万元的开支,在未经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的预算外单笔超过10万元的款项财政所不得支付。示范区党工委已督促各班子成员积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要求对其所分管部门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压实党风廉政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三)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机关作风管理不到位。
个别谈话时反映,党工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情况。同时查阅近三年党工委会议记录,发现党工委会议质量不高,研究党建工作少,会议记录简单,开展学习活动积极性不高。
1、对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个别谈话时多名人员反映,党日活动组织形式单一,机关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三会一课”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二是民主生活会原则性不强。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蜻蜓点水、浮于表面的情况。三是相关学习、培训活动组织不实。如: 2017-2019 年机关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年初没有制定计划,没有学习活动相关资料;在巡察期问组织的党建知识测试中,示范区3名党员成绩不合格。
整改措施:示范区已启用新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开展线上教学,组织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聘请专家讲学,党员轮流讲党课等多种方式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增大党日活动的趣味性,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增强组织凝聚力。如:7月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前往茶陵工农兵旧址参观学习;各村党总支组织辖区内党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七一庆祝活动及党日活动;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提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深刻度。已制定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党工委已制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加强对各村党组织的监督考核力度,并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中。针对党建知识测试中成绩不合格3名的党员,现已将考试结果反馈给了本人,并当面进行了教育和谈话。
2、对村级党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力。一是党建业务不熟,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强。巡察发现,珊田村,长庆寺村、清潭村等党建专干均存在业务不熟的问题,导致落实任务有差距。二是村级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经常,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如: 珊田村民主评议将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四是对非公党支部疏于管理。示范区10个非公支部中仅有马脑村样龙实业有限公司党组织建设和活动基本按要求开展。其他9个非公支部形同虚设。
整改措施:针对各村级党建专干业务不熟,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强问题。示范区已组织各村党建专干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党建办还每月组织党建专干进行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不下发的每月党建工作任务月督促各村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引导其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建立“网上支部”,方便更多的农村党员参与;进一步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同时,示范区党工委还将加大对各党组织书记及党建专干的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加强对各村党组织的监督考核力度;针对未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珊田村民主评议党员问题,珊田村党委和珊田村第一支部已按程序整改,并在支部大会上宣读了《珊田村委员会关于取消江莎同志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针对非公支部疏于管理问题,每个非公党支部都已安排党建指导员,将充分发挥其督促和指导作用。同时,示范区还将组织非公支部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高非公支部的积极性和业务能力。
3、对干部管理不到位,工作作风松散。一是日常纪律较松散。如:示范区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从示范区2019年度请销假资料体现,当年有11人次的事假条上没有领导审批签字,7人次的事假条上未写明事由,40余人次事假条上销假未签字。二是奖惩机制不完善,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机关奖惩机制不健全,干好干差一个样,干部缺少意情,工作积极性不高。
整改措施:首先示范区班子成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请销假制度,并安排了专人进行管理。其次,示范区加大了纪律意识和查处力度,并通过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再次,示范区纪工委分别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人员工作纪律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同时,督促办公室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自巡察反馈后,示范区纪工委开展了4次工作纪律抽查,发现了个别同志未按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示范区纪工委报请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出了检查情况通报,对未按时到岗同志进行了点名通报和批评,并责令改正,目前示范区机关工作纪律作风良好。
(四)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重视不够,作风有待加强
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四个纳入“未执行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议程,2019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纪律检查范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2019年党工委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未见意识形态内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社区) 2019年度双述双评内容。二是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2019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照全年12次的要求进行学习,且学习形式单一,全年未安排-次“研讨发言”环节,没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存在以党工委会、支部学习替代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党工委统筹作用发挥有限,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更换频繁,存在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意识形态工作交接脱节等情况。对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文件接收、传达不畅通,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专题学习宗教工作相关内容,也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与各村党支部签订责任状。宗教场所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透明度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分别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纪律检查范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今年召开的党工委班子成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中均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议程。示范区已于2020年2月23日召开了意识形态的专题会议,并将在后期的工作中,视具体情况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以确保一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的专题会议。同时,意识形态工作已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上进行了强调,并将在2020年度的党工委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和(村)居双述双评内容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制定了《中共醴陵长庆示范区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纪律,并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坚持定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并给每个班子成员均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情况。示范区已在8月份开展一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安排“研讨发言”环节。三是明确了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人,如无重大变动将不轻易更换人员。同时加强了与上级的汇报和对接,增强了本级各办室的沟通和协调,保障了文件接收和信息传递的畅通。四是示范区已将宗教工作纳入了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执行到位。同时,示范区已于6月16日召开了宗教工作的专题会议,将严格按照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要求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走访,通过面对面宣讲和走访督查的形式,要求宗教场所逐步建立并完善管理和财务制度,并逐步加大对宗教场所举办的宗教活动的监管和服务力度。今年7月份,示范区组织开展了宗教工作的集中宣传工作,并给辖区内每个宗教场所都配备了新的干粉灭火器,同时在9月份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宗教工作责任状。
2、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存在个别贫团户识别和纳入不精准的问题。如双江村贫困户邓绍明户家庭情况明显不符合贫困户纳入标准,仍被违规拆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二是脱贫攻坚基础资料存在填写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如部分贫困户收益卡年度收益核算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未签字、脱贫攻坚路线图填写不完善。贫困户的信息填写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三是结对帮扶干部业务知识不够熟悉,帮扶不扎实。如:示范区机关及村级干部存在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全面、业务不熟的情况;部分帮扶干部存在“接济式”“应付式”帮扶,走访流于简单送钱送物,个别走访记录简单,没有深入了解情况、采取相关的具体措施帮助贫困户提高自身脱贫能力。
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理。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核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了实处。扶贫办组织帮扶责任人对全区1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未发现人户不一致的情况,并全部签订承诺书。同时,示范区还组织各村级扶贫专干、工作队集中学习了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知晓率和工作能力,确保帮扶时间、措施、效果的三个到位。针对双江村邓绍明情况不符的情况,现已上户讲清了政策,做好了工作,并按政策完成了清退工作。对该村分管脱贫攻坚的蔡建平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调整了其分工,不再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二是通过结合脱贫攻坚质量“回头看”工作,示范区全面梳理了在扶贫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并进行了整改。同时,示范区还组织了辖区内各个村进行了一次村级的全面交叉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台账资料,并逐一整改到位后进行了销号。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最新政策,督促帮扶干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同时,示范区还从扶贫办、党政办和纪检办抽调了3名工作人员对全区169户贫困户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电话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存在的对贫困户家庭不熟悉、扶贫政策不熟悉、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进行登记并实时通报。
市纪委移交的4条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目前市纪委与示范区纪工委正在共同调查处理。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工作上不足的问题,示范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反映的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进行深刻自我剖析,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示范区虽然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示范区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以严紧硬实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领导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为加快示范区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财务监管制度。示范区将继续加大财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实施,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财务监督工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三是统筹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将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基础扎实、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工作目标明确、作用发挥突出为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纵深发展。四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区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思路,实行党员帮扶贫困户模式,帮贫困户出主意、想办法,促进扶贫领域和意识形态工作与思想教育、基层党建、文明创建等工作深度融合,增强脱贫实效,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537036;邮政信箱:1329706456@qq.com
中共醴陵长庆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