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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沈潭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9-30 09:26:07 来源:中共沈潭镇委员会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2041-5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沈潭镇党委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76日市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按照紧盯问题、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开展工作,先后召开党委会议2次、机关会议1次,镇村两级大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沈潭镇党委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确保100%落实、100%整改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41个,已基本完成41移交线索2件,已办结2件,组织轻处理共4。目前,反馈意见已基本完成整改,已进入巩固阶段,探索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攻坚克难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一方面在做深做透调研的基础上把握特点规律,提出创新开展的思路办法,不拘泥于过去的思路和模式,不为条条框框所束缚;另一方面,聚力攻坚克难,对大项任务、重头工作,积极作为、主动抓落实,加强沟通联系、加强问题研究,做到干一件成一件。镇党委积极争取项目,组织村组进行山塘水利修缮,今年以来已完成修缮骨干山塘4口,修复水坝2座、河堤1公里、渠道2公里等。

二是联系群众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镇党委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带队经常性深入各办点村传达政策、听取汇报、督导工作、进村入农户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今年以来办点干部定时参加村级党组织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经常下村指导和调研各项工作。

三是基层党组织执行力不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严格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定期与村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每月按照召开党建专干例会,办点班子下村讲党课,指导村级党建工作,督促村级党组织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会。今年各村级党组织都能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成效较好。

2、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镇党委要求按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细化具体任人,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和研判,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管理好幸福沈潭公众号、各村(居)网上群众路线等舆论阵地,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把握宣传导向。加强村级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和指导,将意识形态领域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纳入村(居)党组织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政策。

二是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及时整改,并长期坚持。把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与镇班子成员、各村党组织书记考评、考核结合起来,列入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之中。对落实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流于形式、宗教管理工作不力的村,坚决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从而倒逼责任落实,始终保持镇域范围内的宗教活动有效置于镇党委监督制约之下。

三是理论武装工作还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都安排2位以上同志发言,谈学习心得,今年以来已经开展了10次中心组学习。要求全体镇村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加强学习,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锤炼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阵地,现在注册人数1112,覆盖率105%,参与度47%,平均学习积分17.18

3、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加大形式主义整治力度,精简文件会议,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均明确会议审批、会议规模、参会范围等具体事项,倡导多会合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提倡讲短话讲实话,提高会议质量。

二是调查研究走过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镇党委要求党员干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多动脑子,经常下基层、走一线,直接联系群众、接触群众,做到对基层的情况亲知、真知、深知。今年6月至今村(居)综合分析调研工作中,班子成员带领办点干部,前期调研已座谈测评500余人、个别访谈260余人,对镇情村情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也为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部门存在抄袭资料的现象。

整改情况:镇党委带头履行好集体责任、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分管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整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严格把好材料的审查关口。

(二)党建基础工作不牢,组织生活开展不严,党组织带富能力不强问题

1、党建基础工作不牢。

一是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镇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者业务水平,着重加强四议两公开业务指导,规范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

二是党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情况:镇党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村级党务公开进一步明确要求,要求村级党务公开栏内容必须每月或每季度定期更新,并每月抽查村级党务公开栏内容更新维护情况,督促鳌仙村及时修缮了党务公示栏,督促庞龙村、沈潭社区及时更新了公示栏。

三是党员档案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党员档案完善和管理,对2014年以来党员档案进行了梳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文件精神,强化2020年度发展党员材料审查规范。

2、组织生活开展不严

一是三会一课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对发现问题的鳌仙村、庞龙村、江田村进行问题交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到位的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镇党建办采取流动现场会的形式对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并将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和检查。

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村级党组织做出整改,并在下次组织生活会中通报整改情况,资料缺失或不齐的,按照要求补齐资料。

三是党员参会率不高。

整改情况:提高党员积极性和参会率,进一步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镇党委班子成员列席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制度,督促村(社区)对党建工作规范化,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到会人数。

四是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对党员积分管理制进行了新一轮培训和强调,对鳌仙村、江田村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标准为党员加减分,每季度及时进行公示,并注重结果运用。

五是非公组织、离退休党支部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召开了非公企业支部、离退休支部书记会议,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每个支部配齐了党建指导员,由党建指导员督促非公企业支部、离退休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到位。

3、党组织带富能力不强。

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配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对党建工作不力、长期不在岗的鳌仙村党建专干进行撤职更换,由村会计长期兼任党建专干的柞市村,新招一名35以下的党建专干。积极挖掘各村有文化、有素质、有能力、有技术的年轻人,引导这些优秀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多吸纳优秀年轻的党员同志作为村级后备干部,择优更换和新增村级后备干部5人,扩充后备干部人才库,提高村级后备干部整体素质。同时,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让村级后备干部真正参与村级事务,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实行优胜劣汰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

整改情况: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引进人才和项目,大力支持沈潭社区肉鸡养殖项目,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合理制定村级集体经济3发展计划,不断扩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督促村级将集体经济收入及时入账,并合理用于村级工作。

(三)环境整治力度不大,风险防控管理乏力,扶贫工作问题较多的问题

1.环境整治力度不大。

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加大整治力度。针对垃圾收集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各村按照标准配齐了保洁队伍,与保洁员签订了协议,做到了长效保洁,确保有人员开展工作;各村出台了垃圾收费制度,对特殊人群的收费进行了减免,确保有经费开展工作;全镇一二季度人居环境工作均排在前列,人居环境方面的市长热线相对往年有大幅减少,未出现因人居环境问题被全市通报的情况,在第三季度代表醴陵市顺利接受了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城乡环境组的检查验收。目前中转站建设已完工,是全市最早完工的一批乡镇,预计11月份全镇完成布桶,建立起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长效处理机制。彻底改变垃圾处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沙场扬沙扰民问题,镇企业办、环保办和人居办多次找相关沙场负责人协商,经过多次协商,由沙场联合购买洒水车两辆,在每次出车前对沿线进行洒水,防止灰尘扰民。

二是宣传发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镇人居办走进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入校进行人居环境大宣讲,发放给家长朋友的一封信,拍摄抖音亲子劳动视频、手抄报比赛、征文比赛等,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采用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广播等载体大力宣传人居环境工作,提高群众认识。今年以来,在镇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倡议书、保护水资源环境倡议书、禁止焚烧秸秆致村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文章,并在各村微信群众推送转发。

2、风险防控管理乏力。

一是对重点领域监管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村级缺少附件资料费工程款支出补齐合同、工程验收、施工前后对比照片等附件资料;二是召开村干部会议,再次组织村干部学习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财政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醴陵市沈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三是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村级工程报销缺失四议两公开、预决算、验收等资料一律不准报销,工程款支(预)付必须支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供货商或劳务派遣单位,一律不得支付现金。

二是对重要环节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村级先行自查自纠,将无明细附件资料的的支出补齐附件。二是镇村两级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学习,组织镇村级财务分管领导、财政所人员、村书记、村主任、村级报账员多次学习,强调依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不按要求提供报账资料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村级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前期账务处理错误应入账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调整,同时要求各村协助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截止2020931日全镇固定资产总额为8411万元,较2020331日增加7033万元,主要是账务处理未入固定资产的调整入账。四是要求村级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新购入、毁损、灭失等新增或是减少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

三是村级债务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级换届财务审计工作,全面清理村级往来,核实村级债务实际情况,将账务处理错误的调整、将应入账为入账的债务挂账。截止2020930日,我镇9个村(社区)负债总量为1022万元增加了275万元,主要原因为前期部分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已完工未结算、清马线拓宽工程已完工未结算等,现都已完成结算入账。二是对于负债较高的村(社区),除特别紧急关系民生大事的工程项目,暂停开工新项目,严禁负债搞建设。三是村级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避免村级出现重大纠纷事件。

3.扶贫工作问题。

一是资料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各结对帮扶干部在5月份上户走访贫困户的时候已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各类资料上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5月底走访结束后,全镇262户贫困户家中上墙资料均已更新完成。要求结对帮扶干部每次走访时都要关注贫困户的动态,实时更新。

二是帮扶责任人走访未到位。

整改情况:经镇扶贫办与纪委共同调查,了解到反馈问题中贫困户刘中明的帮扶责任人郭端强,实际每月都走访到位并填写了帮扶记录本,而并非由卫生院叶林医生代写,叶林医生所写的是体检记录。但为督促全镇干部按要求走访到位,镇扶贫办将每月对走访帮扶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将走访情况反馈在政府工作群内,对走访不到位的帮扶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善。

整改情况:各村已根据镇扶贫办所发资料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并加以整改;镇扶贫办组织督察小组对各村基础资料台账整改进行了落实督查,并将资料台账完善情况纳入各村扶贫年度考核;6月份已组织各村扶贫专干进行了扶贫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四是贫困户电话信息不准确。

整改情况:此次反馈我镇有8户贫困户的电话号码不准确,主要原因是帮扶干部上户走访未及时收集最新信息,平时与贫困户沟通较少。各帮扶干部已在5月份上户走访贫困户的时候再次核对贫困户基础信息,包括该8户在内,我镇对15户已更换电话号码的贫困户在系统中进行了电话号码更新,并要求走访干部平时与贫困户加强沟通,上户时及时收集贫困户的最新信息,有变化的及时向镇扶贫办反馈。

五是驻村工作队考勤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沈潭镇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驻村工作队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考勤、请假销假等制度,驻村工作队要主动配合支村两委做好考勤登记,填写好驻村帮扶工作手册,详细记录好驻村时间和帮扶内容,做到考勤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每月底,镇扶贫办对本辖区内帮扶工作队的日常考勤情况进行收集,凡是未经请假批准外出的,考勤时视同未驻村处理。镇扶贫办建立驻村帮扶工作例会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辖区内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长或工作队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驻村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走读”“挂名现象发生。干部驻村每个月不得少于16个工作日,全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扶贫办将驻村到位情况和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六是个别贫困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庞龙村委会已组织人劝说并协助刘湘概从二楼搬至一楼居住。镇扶贫办联合住建部门对全镇贫困户的房屋安全问题进行了大排查,截至目前已为45户未装栏杆的贫困户家安装了不锈钢栏杆。

七是产业扶贫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2020年我镇将产业扶贫作为扶贫重点工作推进,随着土地流转进程加快,大部分农户的土地都被种植大户流转,流转金大概100-300//年。截止目前,我镇共有29家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与239694名贫困户有利益联结,连结方式包括土地流转、提供就业岗位、赠股等,扶贫经济组织联结率达91%;共有35户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主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经营小卖铺等;目前我镇产业覆盖率达92%,其中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产业覆盖率为100%

(四)依规依纪办事意识不强,执纪问责力度不大,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1.依规依纪办事意识不强。

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未到位。

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沈潭镇机关违规发放津补贴应退缴金额177300元,目前尚有26400元未退缴。其中2名退休人员,4名调离本单位人员,针对未退缴到位的情况,我镇一直积极作为,多次电话催缴未退缴对象。2017年醴陵市还未下发《醴陵市村干部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根据湘组发(201512号文《关于印发(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村干部薪酬发放规定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标准确定并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实行按月或按季度定期发放,2017年村干部财政统发标准为每月村书记2000元、村主任1080元、会计960元,2016年醴陵市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19元,远未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标准,故双垅村发放的加班补助未违反政策规定。鳌仙村2017年、2018年发放换届选举、年终总结组长党员误工费,主要对象为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同时具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的党员代表、村民小组组长,发放误工补贴主要为他们参加会议误工、参与村级管理事务误工补助,上级未明确规定不准发放该补贴。三星里村发放七一党员大会党员误工补助,违反规定。但因易绍雄、易大林、易建中、易慧芝、易湘民、易中文、李方佰等已病故、60岁以上党员39人、重病5人、重残1人、家庭生活困难党员等情况,故难以收回误工补助,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决杜绝发放党员误工补助。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党员误工补助、村干部加班补助等不符合文件精神的各项补助。

二是《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新建村级服务中心时存在的非法占用土地已缴纳未批先建罚款、测绘费、设计费、地灾压矿评估费、占补平衡施工费等费用,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组卷报批资料,申请补办用地手续。

三是其他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我镇卫计办工作人员王娇未按照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严格执行,出现婚礼事宜事前报备事后未报备现象,镇纪委找她进行了情况核实,王娇同志也写出了情况说明,同时镇党委召开了全镇村支两委及机关干部大会,针对《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并要求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宣传学习。

2.执纪问责力度不大。

一是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情况:镇纪委召开了纪委班子专题会议,要求加强纪检干部的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观念,不断强化纪检干部的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作为纪检干部决不做老好人,要有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批评教育提醒制度,今后的工作中,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不管是谁决不含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到位,绝不做老好人,并请群众和机关干部一起监督。

二是责任追究不及时。

整改情况:镇纪委不断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信息,及时进行处理。今年下半年我镇沈潭社区一名党员开车在经过湘潭岳塘区时改变车牌号,被湘潭市交警大队抓获,我们通过与交警大队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了该名党员的违法行为,并且对该同志作出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三是案件查处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持续开展整治四风问题专项行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同时积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经常性沟通交流,及时掌握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镇纪检干部也加强出击,去发现问题,找线索,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来,镇纪委主动出击,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共收到了群众反映线索6条,现已全部结案,对涉及的4名党员干部给与了党纪处分。

3.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一是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422日,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和全镇支村两委干部会议,针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并且利用一切宣传形式 借用一切宣传工具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党日活动和幸福株洲为民群加大廉政教育宣传。

二是干部作风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机关规章制度,包括沈潭镇上下班值班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镇纪委要严格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如:镇纪委在日常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江田村村主任漆高华在上班时间内睡觉,镇纪委对他进行了及时的批评教育。

三是村级纪检员未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情况:制定了村级纪检监督员的培训计划,加强对村级纪检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充分利用2021年的村级换届的契机,加强村级纪检员的年轻化、知识化人选进行选拔,让村级纪检员真正发挥好监督责任。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我镇全体党员干部起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动各项的工作落实达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以的精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工作力度不减,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促进全镇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镇各项工作落实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三)时刻严守党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约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362369

 

 

中共醴陵市沈潭镇委员会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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