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9-29 08:54:20 | 来源:中共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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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5月30日,十二届中共醴陵市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2020年7月6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把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措并举,确保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锤炼政治担当。深化巡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高执政能力的必要举措。市医保局党组始终把认真学习、深化认识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牢固树立在巡察中锤炼政治担当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推动巡察问题的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医保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迅速成立市医保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家全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李建同志、匡勇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拟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站位,全力落实整改。坚持抓紧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逐条回应、逐项落实整改要求。
(三)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市医保局党组坚持刀刃向内,逐条全面剖析,切实从自身、从主观上找原因,深刻反思,坚定方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逐一分析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全面梳理问题,立行立改落实整改要求,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发展。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确定了24项整改任务,逐条回应、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把责任传导到岗,层层抓好落实。
(四)强化通报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全面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清单台账,按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类制定整改台账。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分列整改清单,按“已销号”、“进行中”、“未销号”分类列表,阶段性整改后,每月通报,确保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已经制定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或建立完善制度需长期整改的有10个。
二.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主动作为不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解决遗留问题办法不多。
1. 反馈问题:“普通门诊”和“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政策迟迟未落地。
整改情况:我局2019年12月31日下发了《醴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为推动政策落地,4月30日,我局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对普门、两病门诊医保政策进行培训。之后下发了《醴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将普门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卫生室。目前全市共有36家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开展普门、两病门诊工作。截至2020年8月底,已有1040人次享受两病门诊待遇,总报销金额6.43万元;已有5169人次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总报销金额29.27万元。
2. 反馈问题: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特殊门诊政策执行。
整改情况:7月13日至7月17日,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对城乡居民医保特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湘东医院等8家居民医保特门定点医院严格按文件规定将所有特门病种的乙类药品参照甲类药品标准进行报销,并优化了报销流程,患者凭身份证在申报特门定点的医院就诊购药可以即时结算,即时兑付。
3. 反馈问题:由于我市职工医保基金亏损严重,只能一直执行双基数缴费,导致所有参保人员,特别是困难下岗企业职工,不能享受医保退休(即男职工参保缴费 30 年,个人和单位都不需要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不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无法办理,直接影响在外务工人员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
整改情况:已于9月上旬派出待遇保障股和待遇结算股业务人员前往株洲市局学习掌握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政策及操作流程,拟定于2020年年底前依法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同时取消双基数。
(二)宗旨意识不强,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乏力。
1. 反馈问题:市医保局在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中与税务部门的系统数据对接不够及时完善,在接到居民询问、投诉的时候,不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税务部门已就征缴系统进行了多次升级,同时医保、税务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及时解决、回复征缴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截止征缴工作后期,此类情况已明显改善。
2. 反馈问题:医保局党组在处理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关系上有偏差,为民解难事、办实事上还做得不够有力有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拓思路出点子还不够,缺乏真功夫。
整改情况:一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深入一线、沉到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学习党章党纪,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局党组要跳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思维模式,广开言路,畅通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能及时向上级反映,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能交给群众讨论,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3. 反馈问题:关心关爱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举措不多,只停留在调研走访、医保资金检查上。多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跟巡察组反映医保基金的分配原则及标准不合理,不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开展,与基层实际需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通过调研走访,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制定《醴陵市2020年度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案》(醴医保发〔2020〕18号)。
4. 反馈问题:在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工作方面,工作方法单一,思路不广,片面强调镇街的主体责任和税务部门的牵头责任,未结合国家政策出台配套解决措施,来切实提升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增强医保政策的吸引力,致使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积极性下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时间节点出台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报销政策及居民门诊报销政策;多次向教育部门及有关学校宣讲学生参保优惠政策;针对新冠肺炎病情出台相关惠民政策;延长缴费期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实际城乡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26191人,比2019年净增6万余人,为近年来参保缴费人数最大正增长。
5. 反馈问题:企业单位参保率低。据测算,醴陵仅陶瓷行业的从业人员就至少有10万人,而2019年我市企业单位参保职工仅271户、1.26万人,仅占应参保人员的10%。
整改情况:成立了副局长匡勇同志牵头的专门工作小组,与市场监管、经科信、统计部门建立了沟通机制,向全市企业印发职工医保参保政策告知书。已向已参保企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到位,要求职工全员参保。截止7月份新增职工医保参保2700余人。
6. 反馈问题: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乏力。2019年我市参保人员近80万人,年内办理各类业务上百万批次,但由于医保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具有监审稽查能力的专业人才特别短缺,面对庞大的参保人群和服务单位,监管手段和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挂床住院”、“冒名住院”、虚假病历,大处方、套餐式检查、虚开药品、住院指征把握不严等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全市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氛围尚未形成,医疗机构的行为习惯未发生明显变化。
整改情况:目前医保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监管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确实存在。醴陵市医保局目前实际在编在岗27人,2020年4月,醴陵市编办已核定医保局机关及医保事务中心共有编制47人,拟计划于今年公开招聘10人,缓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2020年8月,国家、省医保局正对基层医保监管专业人才短缺问题进行调研,将从顶层设计解决此类问题。从2018年底至今开展了4轮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专项治理行动。在检查中,虽然没有发现醴陵市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但查出和纠正各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共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40万元。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的监管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两类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组织全市两类机构对本单位医保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查找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本次自查自纠覆盖了全市264家经办机构(含3家保险公司)和定点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违规的医保基金共计193726.09元。对虚构就诊记录、虚记诊疗项目、药品、耗材,空挂床住院等问题得到了杜绝,对串换项目、套餐式检查、多记费用等问题也在不断的解决。2020年3月,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有奖举报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参与,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通告发出以来,接到两例举报冒名顶替住院线索,其中一例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5月,醴陵市医疗保障局在株洲地区创新了医保监管模式,实行城乡居民住院患者人脸识别和远程查房。据医疗机构反馈,人脸识别技术刚启用的前两个月,及时阻止了10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住院就医情形。通过远程查房技术,防止了挂床住院问题的发生。
(三)党建引领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缺乏力度。
1. 反馈问题: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经常穿插在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时间不多,多数是与其他议题一起合并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开展专题党建会议研究,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对支委分工明确到个人,做到权责统一。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通过“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等活动的开展,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
2. 反馈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尤其是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谈话不多,谈话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有组织地开展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谈话,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
3. 反馈问题:党员积分制管理不规范,未按时定期进行公示,日常积分未如实反映党员日常参加学习、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积分制度的管理,按时定期进行积分公示,如7月份因工作表现突出进行加分的党员有邹家全、李建、匡勇、彭鑫、屈良臣等同志,8月份因工作表现突出进行了加分的党员有曾丽、李卫、杨海国、叶婉蓉、颜滢等同志。
4. 反馈问题:“五化”阵地建设还不够完善。医保局因考虑单位今年内会搬迁,对“五化”阵地建设简单布置,还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从基础设施和软件设施严格按照“五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已于6月29日通过组织部验收。
5. 反馈问题:个别班子成员对干部管理方面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任务轻关怀、重考核轻激励”等现象,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监管、制约、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予以问责,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在制度执行方面刚性不够,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印发《关于新时代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实施意见》,以评优评先、交流学习、职务晋升推荐为抓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严肃干部考核,推行“奖优罚劣”,年终与各项目标考核挂钩。
6. 反馈问题: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和“份内事”,指导分管工作时,抓业务工作的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少。未专题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多数是与其他议题一起合并召开。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谋划,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一次,增强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权利规范透明运行。
7. 反馈问题: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未及时跟进。医保局挂牌成立后,增加了医疗救助、医药价格服务管理、 基金监管等职能,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没有及时跟进,工作还存在欠缺,目前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还没有全方位覆盖。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一事双岗双审”的原则,合理进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设置对工作职责进行明确,根据制度内容规范办事程序,所有业务办理由股员经办、股室长复核,手续完善、责任到人。8月,进一步完善了《经办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制度汇编》和《基金财务工作手册》,优化了30项经办业务办事指南,建立了比较完善、系统的内控制度。认真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回头看”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工作作风不实,扶贫工作统筹协调不够,意识形态抓得不牢。
1. 反馈问题:“一站式”结算单中还存在未提高10%住院报销比例的问题,造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金额不准确、不及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补助应补尽补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2017年1月1日到2020年4月30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五保户县域外住院报销比例未提高10%的14人次,已进行追补,追补金额10985.67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职工医保系统县域外住院报销比例未提高10%的和综合报销比例未达到85%的分别有14人次、2人次情况已于5月份全部追补到位,追补金额14866.18元。从5月份开始我局已建立常态化机制,每月对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对没有达到提高10%的报销及时进行追补。2019年度4人次、2020年度16人次需要进行退费的已于6月份全部退到位,退费金额4880元。从5月份开始我局建立了常态化机制,每月对需要退费的贫困人员进行清查,做到即时退费。我市“一站式”结算工作于2018年6月28日开始启动,启动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没有通过财政兜底报销比例达到85%政策,“一站式”结算只限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我局根据省、市级扶贫工作要求于4月份对2018年至2020年4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户住院报销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按扶贫政策没有享受到位的6月份已全部落实到位,将问题进行了清零,从5月份开始建立常态化机制,每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户住院报销情况进行自查,做到即行即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县城内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超过100%的有132人次;因大病保险计算是累计,而且省级平台结算的大病报销不能即时结算,所以会出现有当次报销比例超过已销号100%情况,6月份对报销比例超过100%的132人次当次该享受的扶贫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从5月份开始我局已形成长效机制每月对数据进行筛查,将问题即时进行整改。
2. 反馈问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县域外就医必须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报销比例不低于80%。由于市医保局与市卫健部门之间工作对接不到位,导致对转诊到县域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掌握不及时、信息不完整,影响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销比例。
整改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33种大病县域外就医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报销比例达到80%。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对接,4月14日我局与卫健部门进行协商,并将《关于反馈转诊名单的函》发函至卫健部门,每月及时与卫健部门进行对接,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转诊单,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财政兜底手续,保障符合政策的患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0%。
3. 反馈问题:与市扶贫办之间工作衔接不到位,未能及时掌握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最新数据,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过世后仍为其缴纳了医保费用。
整改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册是由扶贫办提供给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再根据名册在医保系统进行参保,医保参保系统是以一个年度为限,年初已参保而年中死亡的只能进行系统停保,但仍可查到当年度参保信息。为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做到“应保尽保”,经与扶贫办对接,扶贫办每月以函的形式提供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册,收到扶贫办的函后我局及时在医保系统进行更新。
4. 反馈问题:市医保局与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等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公司协调沟通不够。根据湘医保函〔2019〕20号文件要求,“一站式”结算成员单位每月15日前向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预付下月结算资金,实行一月一拨一结算,但仍有上述单位备用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湘医保函〔2019〕20号文件要求,我局“一站式”结算窗口每月对各医疗机构发生的“一站式”结算费用进行审核和统计,从2019年10月开始每月将上月《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汇总表》在“一站式”结算交流微信群进行了公示,对于未落实到位的成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并出具《关于按时补充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备用金的交办函》,各成员单位已确保二个月备用金及时到位。
5. 反馈问题:医保扶贫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对特殊门诊、普通门诊、两病管理、医疗救助等与困难人员息息相关的医保政策进行入村入户上门宣传,宣传阵地局限在乡镇卫生院等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思路不开阔,宣传手段比较单一,导致参保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
整改情况:2020年4月30日我局召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会议,会上对特殊门诊、普通门诊、两病管理、医疗救助等与困难人员息息相关的医保惠民政策进行了解读培训,并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1.5万份,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健康扶贫下户和家庭医师签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的宣讲。7月为进一步推动两病工作落地,经与卫健部门协商,再次印刷两病宣传资料1.5万份,进行再次宣讲。8月7日再次召开了医疗机构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会议。会上印发了株医保函〔2020〕25号《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株医保函〔2020〕25号文件要求对“两病”患者做好面对面随访工作,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病”患者送药服务,加强面对面政策宣传,并利用扶贫工作群再次宣传扶贫政策,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各医疗机构每月定期上报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我局也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
6. 反馈问题:局党组对待意识形态工作不严肃,具体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意识形态台账资料,更正错误之处。开展党员干部意识形态专项培训,在思想上提高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7. 反馈问题:局党组没有站在意识形态的角度思考医保工作,宣传阵地管理不够,发挥作用不明显,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少。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局党组会议、党支部大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开展党员教育,使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理论联系实际上有新作为。
8. 反馈问题:理论武装滞后。
整改情况:从四方面进行了整改,第一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把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党支部学习的主要形式。第二是提高中心学习组学习质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活动,确保单位全体党员参加。第三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采取走访调研、交流讨论、观看教育影片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第四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纪律,不能随意迟到早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政治站位再提高,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党组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靠前指导,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各股室严格按照要求,聚焦存在问题,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对一些深层次、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
(三)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更加注重预防,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提升效率上下功夫,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23236100;邮政信箱:醴陵市阳三石街道泉湖路7号醴陵市医疗保障局; 电子信箱:llsylbzjzb@163.com。
中共醴陵市医疗保障党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