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07 12:15:40 | 来源:清风株洲网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今年2月,经醴陵市委同意,醴陵市纪委对株洲市驻醴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改制办)原党工委书记、主任汪洋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汪洋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虚假票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改制办管理企业车辆,公私混用,并过户至个人名下;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给予财物,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与特定关系人共同收受中介机构业务费;引导评估机构降低破产企业评估价格,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涉嫌犯罪。另外,汪洋作为改制办主要负责人,对该办财务混乱,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公款私存、公款理财,负有领导责任。
汪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醴陵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醴陵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汪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醴陵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