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检察员陈自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检察员陈自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株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自力简历
陈自力,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湖南沅江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至1989年5月,在茶陵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刑侦股民警、副局长、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等职务;1989年5月至2001年4月,在株洲市公安局工作,历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刑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侦察员等职务;2001年4月至2002年9月,任株洲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芦淞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9月至2002年11月,任芦淞区委常委、芦淞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2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芦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0年5月至今,任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正处级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