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11 11:16:00 | 来源:醴陵发布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现就切实加强科学精准有力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离开株洲主城区人员继续实行防疫安全管控。所有在株洲主城区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城区,确有要事需离开株洲主城区,须“双码”正常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避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各公共交通站场和公路出口的查验管控。
二、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经疫情防控机构和社区(村)排查后实行居家隔离的居民,必须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做好家庭内部的分人隔离工作,严禁家庭成员出户活动,及时报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自觉接受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严格评估、正式宣布方能解除隔离,如有违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全体市民要继续强化非必要、不出门意识,非“上班族”居民应当居家休息,减少外出活动,禁止擅自组织和参与人员聚集性活动。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不开业,室外景点景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限流预约开放,主城区室内外游乐设施暂停开放。对必须召开的重要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参会人数超过100人的,需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体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对所有公共场所严格查验“双码”、核酸检测结果,测量体温,控制人员流量,提倡无接触支付。各类餐馆、酒店要控制就餐规模,保持就餐人员间距,使用公筷公勺,继续暂停举办宴席等聚餐活动,避免居民扎堆聚集。公共场所工作人员须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负责落实常态化防护措施。
五、进一步织密联防联控网络。全市各社区(村)、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疫情防控要求扎紧扎牢各个“口袋”,加强日常出入管理,严格管控重点对象,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各类医疗机构、药店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出售治疗咳嗽、肺部感染、发烧类药物登记报告制度,担负起“哨点”责任。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居民个人如有感冒发烧干咳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六、依靠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防范疫情风险。全体市民要自觉接受和参与疫情防控机构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从外省返回株洲的人员,应当即时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排除个人风险。具备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加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构筑自身和全民免疫屏障。
七、认真落实严防输入的防控措施。对国内发生疫情的地方,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守好各交通站场入口关,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设工地等要加强人员排查,全体市民非紧要事务应当避免前往疫情地区,如发现有疫情风险地区来株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也可拨打涉疫人员调查热线电话110或0731—28683110及时报告,以确保及时排除相关人员疫情风险。
八、从严压实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防控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防控工作被动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防控大局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