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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严明中元节期间有关疫情防控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1-08-13 15:37:06 来源:清廉株洲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县市区,株洲高新区、经开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株单位: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中元节期间有关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以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故人,不提倡组织集中祭祀等群体性中元节民俗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元节期间聚餐聚会、串门走访、聚众娱乐等,坚决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时间。

 

(二)非紧急不离株。所有在株洲主城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主城区参与祭扫。确需外出,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副处及以上人员报市委审批,其他人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发挥示范作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示范带头,管好家人及亲属,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坚决制止宗族性聚集祭祀和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及时劝阻在外亲友返株祭祀。对确需返乡的亲友,要督促提醒其提前主动报告所属社区(村),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况,自觉配合本市疫情管控工作。

 

(四)严格管理问责。全市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加强规范引导。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发布当前疫情防控通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做好中元节期间的相关活动。

 

  中共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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