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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剑指村级“微腐败” 净化基层“微生态”
日期:2019-10-08 16:09:01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9年至2016,醴陵市白兔潭镇荷田村6名支村两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侵吞国家移民专项资金,共获得172188元作为个人工资补助,6人因严重违纪被依规依程序开除党籍。

2017年以来,醴陵市纪委监委延伸监督执纪触角,紧盯涉农资金,严肃查处村级“微腐败”,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强化信访举报的宣传力度,培养群众监督意识,鼓励群众举报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截至今年8月,全共查处村级“微腐败”领域488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66人次,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次,留党察看7人次,开除党籍30人(其中6人移送检察机关),组织处理222人次,印发通报29期共100人,有效净化了基层政治“微生态”。

    村级“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下阶段,醴陵市纪委监委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公开财政补贴“明细账”,结合“互联网+监督”工作,实现与民生相关的项目资金分配办法和政策依据、拨付对象和具体数额,在线上线下全面公开,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继续用好宣传窗、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方式,推动村(居)务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让村组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醴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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