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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9-04-20 09:15:47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醴陵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醴陵市泗汾镇原何家垅村秘书陈秋生工作失职案。2016年至2017年,陈秋生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将低保人员死亡的情况向泗汾镇民政办公室申报,造成原何家垅村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仍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812月,陈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醴陵市泗汾镇符田村秘书刘仁辉工作失职案。2016年至2017年,刘仁辉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将低保人员死亡的情况向泗汾镇民政办公室申报,造成符田村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仍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812月,刘仁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醴陵市泗汾镇花茂村秘书瞿新云工作失职案。2016年至2017年,瞿新云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将低保人员死亡的情况向泗汾镇民政办公室申报,造成花茂村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仍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812月,瞿新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醴陵市泗汾镇原淇田村秘书瞿海云工作失职案。2016年至2017年,瞿海云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将低保人员死亡的情况向泗汾镇民政办公室申报,造成原淇田村1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仍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812月,瞿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醴陵市泗汾镇双塘社区秘书张晓云工作失职案。2016年至2017年,张晓云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将低保人员死亡的情况向泗汾镇民政办公室申报,造成双塘社区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仍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812月,张晓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醴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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