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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报9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日期:2019-04-28 09:15:18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醴陵市纪委监委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 醴陵市均楚镇均楚桥居委会会计唐家良工作失职案。唐家良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均楚桥居委会1名低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均楚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低保金持续发放。20189月,唐家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醴陵市均楚镇老湾村原会计廖友良工作失职案。廖友良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老湾村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均楚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低保金持续发放。廖友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9月,廖友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醴陵市均楚镇马家垅村党总支书记马式开工作失职案。马式开负责原马家垅片民政工作期间,在1名低保人员和1名五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均楚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民政救助资金持续发放。马式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9月,马式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醴陵市均楚镇樟桥村原会计龙汉明工作失职案。龙汉明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樟桥村2名低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均楚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低保金持续发放。20189月,龙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醴陵市石亭镇石塘岭村支委、会计张建军工作失职案。张建军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石塘岭村3名五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石亭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救助供养金持续发放。201810月,张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醴陵市石亭镇永红村支委、会计廖勇敢工作失职案。廖勇敢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永红村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石亭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低保金持续发放。201810月,廖勇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醴陵市石亭镇长岭村支委、会计易茂林工作失职案。易茂林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长岭村3名低保人员和1名五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石亭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民政救助资金持续发放。201810月,易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醴陵市石亭镇长塘村党总支书记朱宗美工作失职案。朱宗美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长塘村3名低保人员和1名五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石亭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民政救助资金持续发放。201810月,朱宗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 醴陵市石亭镇姞仙村妇女主任张淑云工作失职案。张淑云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在姞仙1名低保人员和1名五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将其死亡信息申报到石亭镇民政办公室,造成死亡人员民政救助资金持续发放。201810月,张淑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醴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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