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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报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8-05-26 11:14: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期,醴陵市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醴陵市官庄镇原大阳坑村支部书记詹来生、村主任宋和平、村会计谭许先3人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案。2016年,詹来生、宋和平、谭许先3人先后两次通过虚增垦复油茶项目补贴支出的方式,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6030元,其中挪用23170元用于村级开支,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以发放补助的方式私分12860元,詹来生分得4287元、宋和平分得4287元、谭许先分得4286元。2017年11月,中共醴陵市纪委分别给予詹来生、宋和平、谭许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官庄镇党委委员付伟文因项目资金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官庄镇财政所在进行村级财务清查审计过程中,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大阳坑村扶贫专项资金被套取的问题,谢刚作为财政所所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醴陵市官庄镇原大横江村妇女主任、出纳李南艳,村会计黄海交,村支部书记付志仁3人套取扶贫资金案。2016年3月,官庄镇原大横江村采取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38500元,用于村级开支及填补村级招待费用。李南艳、黄海交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付志仁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李南艳、黄海交、付志仁主动将38500元退缴至官庄镇横江村村民委员会资金账户。2017年11月,中共醴陵市官庄镇委员会分别给予李南艳、黄海交、付志仁党内警告处分。(醴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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