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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9-04-25 08:58: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醴陵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嘉树镇豆田村村委曾艳辉工作失职案。2015年至2017年,曾艳辉担任豆田村会计、支委,负责村级民政工作,履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豆田村1户低保家庭违规享受低保金,曾艳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曾艳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嘉树镇嘉树村副主任、支委叶昭飞工作失职案。2016年至2017年,叶昭飞担任嘉树村副主任,负责村级民政工作,履行五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嘉树村1户五保家庭违规享受五保金,叶昭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叶昭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嘉树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耿淼龙工作失职案。2015年至2017年,耿淼龙担任民政助理,负责民政工作,履行低保、五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8户低保、五保家庭违规享受补贴,耿淼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耿淼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官庄镇潭塘村会计刘海军工作失职案。2014年至2017年,刘海军任原大口坪村会计,负责村级民政工作,履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1户低保家庭违规享受低保金,刘海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刘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官庄镇桃花村党总支副书记钟建军工作失职案。2014年至2017年,钟建军任桃花村会计,负责村级民政工作,履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2户低保家庭违规享受低保金,钟建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钟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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