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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日期:2018-09-01 15:07: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醴陵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醴陵市长庆示范区财政所所长张伟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2016年12月,张伟以长庆示范区管委会的名义在某酒行购买了一批酒水,金额共计21680元,其中包括高档白酒18瓶,金额为17400元。2018年4月,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醴陵市商务旅游和粮食局办公室主任易康源违规公款购买使用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1月至3月,易康源经手购买高档白酒30瓶,金额共计24660元。2017年1月至5月,易康源在参与招商引资过程中,经手将上述高档白酒用于接待。2018年5月,易康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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