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20 12:56:56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强化党内监督 严肃执纪问责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醴陵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6日)
易 文 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醴陵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株洲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全会要求,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胡湘之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监督执纪更加严格,纪律规矩更加严明,正风反腐更加严厉的一年。在株洲市纪委和醴陵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按照中共醴陵市第十一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部署,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服务中心积极有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47个,责任追究21人。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东富大道项目建设高效推进。严明换届纪律,加强会风会纪监督,出台换届纪律“十不准”要求,先后派出58名会风会纪监督员、17个明察暗访组全程监督。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对4438人次作出廉洁回复。实现换届“零举报”、“零违纪”、“零查处”,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落实责任推进有力。市委常委会9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等重要文件,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组织全市科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对4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发现并纠正问题24个。向下级党组织交办重要问题线索64条。落实党风廉政约谈制度,对19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作风建设整治有序。大力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开展明察暗访42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12个,处分122人,清退资金276万余元。查处党员干部涉赌涉毒案件25件,处分25人。廉政账户“5910”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廉洁自律款61.17万元。全面实施“村账镇代理”,督促清理并取消会计、出纳账户720个。组织开展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系列专题片。督促推行“五问工作法”,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新常态。
——纪律审查惩防有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9件,处置问题线索302件,立案210件,结案204件,处分20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互相移送线索179条。把握运用“四种形态”,1003名党员干部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3人,其中诫勉谈话28人、批评教育50人。为61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对313名被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34件,追缴资金552万余元,退还群众资金15.26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7人,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有力惩治了腐败。
——队伍建设严实有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岗位能手授课”、“读书看报”以及跟班轮训等活动,全年开展集中业务学习30余场次。加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出台《派驻纪检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组织派驻纪检组长和镇(街、示范区)纪(工)委书记述职评议。圆满完成市、镇纪委班子换届,选任268名村级纪检员。继续推行片区协作机制,全市派驻纪检组立案39件,镇(街、示范区)纪(工)委立案42件,实现办案“全覆盖”。强化内部监管,对两名履职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上个月召开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株洲市纪委二次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株洲市纪委全会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要求,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重点,瞄准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这个目标,强化党内监督,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纪审查,深化标本兼治,从严管好队伍,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做到“四个服从”。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表态调门高、口号喊得响,只发文不落实、只开会不落地等行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要善于从本质上把握,从政治上评判,深入剖析,严肃查处,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委书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参加生活会要严肃认真点评。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在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提出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都要查找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扎实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党委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
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及时、准确作出结论性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搞团团伙伙的一票否决。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深化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
二、盯住关键人群,提升党内监督实效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执纪和考察考核的重点,采取集中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较为重要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一律向下级党委(党组)进行交办,承办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将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动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强化派驻机构管理。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要树立“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的理念,紧盯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紧盯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发挥好“探头”作用。要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工作。纪委(纪检组)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内容和责任边界,建立签字背书等制度。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要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一把手的监督。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在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上做在先、走在前,做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其指出,必要时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纪委要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监督,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对一把手出现重大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追究纪(工)委书记的责任。
三、狠抓作风建设,大力净化党风政风
深化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督促推行“五问工作法”,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作风顽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顶风违纪组织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把公款吃喝隐匿到“农家乐”和单位内部食堂、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差旅补贴标准、公车改革后拿补贴坐公车、用公款养私车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并一律通报、曝光。
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督查方式,整合纪检监察、公安、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督查力量,加大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力度。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探索运用第三方监督、媒体问政、政风行风评议等形式,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督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单位财务开支情况的抽查力度。配合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完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回头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已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建立作风建设形势季度分析评价制度,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分析作风建设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接待、调查研究、新闻报道,加强公车改革后续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不作为、不担当、敷衍塞责的,坚决依照责任清单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问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四、聚焦执纪审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突出审查重点。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再次大起底。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重点查处。越是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越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探索建立 “互联网+监督”平台,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担负起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督导检查、案件查办力度;结合村级换届等工作,督促开展村级财务大清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加重处理;“拔了的毛”要还回去、私吞的钱要吐出来。
改进审查方式。完善片区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异地交叉办案,整合执纪审查的力量和资源。健全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完善执纪审查人才库,推进执纪审查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排查制度。推进和规范驻点办案,“走读式”谈话办案模式。把握“四种形态”,灵活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反映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加大对已谈话、函询问题的抽查核实力度,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完善党风廉政约谈制度,由纪委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及时做好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严格审查程序。在组织协调上,督促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严格落实信息共享、立案告知、线索移交、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线索处置上,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四类标准”,实现信访举报“零暂存”。在问题调查上,对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在办案安全上,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在案件审理上,突出审查“六大纪律”问题,以纪律为准绳决定纪律制裁的方式和尺度,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严肃性。
五、坚持挺纪在前,更加注重标本兼治
不断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明纪守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完成预防腐败警示教育中心改版升级。针对权力运行中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开展专题教育,把廉政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探索建立“四前”警示提醒制度。加强对本土革命传统文化和廉洁文化的研究、挖掘,增强廉洁教育的文化感染力。引导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
启动党风廉政巡察。按照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全面启动巡察工作。把被巡察单位党内政治生态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等情况的巡察监督,体现“政治体检”的要求。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的巡察,督促清除项目建设中的阻碍因素,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加速提速。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当好同级党委的“千里眼”、“顺风耳”和“侦察兵”。对问题没见底、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揪住不放,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移送的线索得到迅速处理,反馈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加大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各种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严防严查利用或冒用领导干部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暗箱操作、“提篮子”、“白手套”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打着领导旗号揽工程、搞项目的,要按有关要求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建立定期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制度。
六、注重严管厚爱,打造执纪铁军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等准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找准执纪审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探索建立案例指导、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市纪委常委负责制和对口联系督导工作制度,加强对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专职专责等工作的督查。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落实经费补贴保障,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室和村级纪检员的作用,打通监督执纪的“最后一步路”。
提高执纪能力。市纪委常委会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建设良好的政治文化;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守政治定力、始终不忘肩上责任,敢于同一切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甘于做“孤独”的监督者。探索建立纪委委员年度述职和报告工作制度,促进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跟班学习、岗位练兵、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遴选敢监督、善监督、有专业特长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推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使纪检监察岗位成为吸引人才、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激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主动接受监督。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十不准”规定,实行“一案双查”,定期抽查信访举报和审查案卷。对打探和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的,不护短、不掩饰,坚决清理门户;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向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完善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执纪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株洲市纪委和醴陵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保持定力,忠诚履职,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好“四大战役”、加快建设“四个醴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