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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仙镇:“四个严禁”促使过“廉节”
日期:2016-09-13 16:20:23 来源:王仙镇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9月12日,王仙镇党委书记王振在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上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并明确提出了“四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发放钱物。镇政府机关、各镇直单位、各村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发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上下级之间、镇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三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中秋、国庆借机敛财。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同时,针对“双节”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由镇纪委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镇直单位和村(居)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敲响“廉洁钟”,筑牢“防火墙”,确保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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