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以“四个抓”挺纪在前
今年以来,发改局纪检组在市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成效显著。
一是抓早常喊话。利用各种机会不限场所、不定时限、不拘形式地主动发声,传达上级的最新工作要求,传播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经常性开展约谈训诫,把“丑话”说在前、把“恶果”晾眼前,提升警示震慑效果。2016年以来共约谈领导干部7人次,限期整改问题2个。
二是抓小勤督促。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大转变行动”,紧紧盯住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开展内部监督,2016年以来共完成内部监督项目25个,发现问题1个,提出监察建议1条。
三是抓纪严规矩。制定试行《醴陵市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从局班子与内设股室办局两个层面,分别对领导班子集体、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三个方面列出责任清单,探索“两个责任”具体化与可操作性。
四是抓新促提升。制定《醴陵市发改局机关制度汇编》,综合运用实名制测评、个别谈话、廉政谈话、重点扫描等形式,尽最大可能消除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