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四剂猛药” 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株洲市若干规定精神,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节日腐败”,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三剂猛药”,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
一、加强学习宣传,增强廉政意识。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醴陵市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醴纪发【2016】12号)等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学习,通过会议、横幅、标语、LED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群以及廉政党课等方式和途径,广泛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坚持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示下,率先垂范。
二、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廉政规定。
要求各级党员领导根部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经开区党工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经开区纪工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治理成效。要铁面执纪,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花样翻新”和“隐身”“变异”等“四风”问题。
四、坚持挺纪在前,严肃责任追究。
经开区纪工委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株洲市若干规定和醴陵市相关纪律规定要求不落实,“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