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能
今年上级政府出台信贷帮扶政策后,我镇迅速行动。通过走访、调研,最终决定采取企业加农户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镇政府、农商行、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四方协议,贫困户每户从农商行贷款5万元放入企业,企业每年给予贫困户5000元分红。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
镇纪委在精准扶贫的工作中,主要行使自身的监督职能。第一,严格审查贫困户资格。确保贫困户信息真实可靠,防止出现伪造事件。第二,严格监管贷款资金。了解企业运转情况,要求企业按时上报经营状况。第三,严格执行年底分红。确保年底分红到位,严禁出现克扣、“雁过拔毛”式腐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