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莫让红包变“手雷”
自2015年12月起,醴陵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工作会议。截至目前,全市各单位相继对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各单位班子成员均签订了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易文星指出: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既是作风顽疾,更是违纪问题,必须花大力气整治。
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也是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笔者认为,市纪委大力整治是非常正确的。一是纪律有规定。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条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或者“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根据情节轻重,应当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样是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也有严格的规定。《条例》和《准则》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违规收受红包问题,既与中央、中央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省委、省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相违背,又违反了《条例》和《准则》的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二是中华有传统。中华文明向来崇廉、弃腐。南宋周敦颐有《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先秦时期《战国策》里《邹忌讽齐王纳谏》的故事也告诉我们,“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求于我也”。大凡给你奉上重金重礼的人,都是背后对你有所欲求的,或倚仗你手中的权力,或谋求某种不正当利益等等。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时任上海市长的陈毅元帅也写过一首诗《手莫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决不只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总会留下痕迹;即使暂时不被发现,久而久之,收的次数多了,数量大了,就会发生质的变化,甚至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三是自身有要求。2016年4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摘登了一位曾任副厅级领导的忏悔书,其中提到“我一直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红包礼金的危害性,也没有真心重视和对待好红包礼金问题,总认为红包礼金这个东西就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是个小节问题。”落马贪官的前车之鉴昭示了慎独、慎微、慎权的重要性,违规收送红包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关乎自身前途命运。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提高警惕,擦亮眼睛,时刻铭记自己头上高悬着党纪这把“戒尺”,认识到违规收受一个红包就等于收到一枚随时可能爆炸的“手雷”。
莫让红包变“手雷”。眼下端午佳节将至,党员干部如遇到有人送红包的情况,必须当面拒绝。只有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规定,形成风清气正的行政氛围,才能保证万事祥和、家庭平安。(醴陵市纪委派驻城管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