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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创新财政监督 防范“雁过拔毛”
日期:2016-06-02 16:19:21 来源:财政局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充分发挥镇人大和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镇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推进财政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醴陵市以防范“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创新镇财政监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在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

  注重示范监管。以标准化财政所创建为契机,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实行示范监管。2014年板杉、东富、栗山坝、泗汾等6个财政所顺利通过省财政厅“标准化财政所”考核验收,其中板杉、栗山坝和东富3个财政所被评为“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先进单位”。2015年长庆、沈潭、清水江、船湾、大障、来龙门和均楚等7个财政所顺利通过省财政厅“标准化财政所”考核验收,其中大障、来龙门和均楚3个财政所被评为“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先进单位”。

  打造平台监管。进一步深化乡财市管和村帐乡代理改革,将乡村两级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从2014年4月1日起,在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实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凭借全市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平台,对乡镇财政资金全面实行动态监管。对村级财务实行镇代理,较好地解决了以前村级财务不规范、不及时和帐目混乱的老大难问题,规范了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实施“一卡通”发放惠农资金已申报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项目。2014年9月份与醴陵市信用联社协作,成功争取为省财政厅“财银数据交换平台”建设试点县,并通过省财政厅验收。“财银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2014年—2015年已实行“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31亿元。

抓好综合监管。一是完善预算监管:及时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高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水平,防止了乡镇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二是实行“阳光监管”:将惠农资金的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金额全面公开,对资金的安排、项目的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资金公开公示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督,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对10个乡镇财政所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监管意见,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四是完善乡镇治理结构:发挥乡镇人大和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推进财政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醴陵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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