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21 19:08:39 | 来源:市委巡察办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打印页面 | ![]() |
关闭页面 |
1月19日上午,十三届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媛,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雷江华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株洲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审议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巡察整改操作规程方案》和《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要全面有效贯彻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紧扣第十三届市委“六个一目标”、“六个现代化”工作措施,对全市97个单位和27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我市不同时期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分清任务主次和时间先后,优先安排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巡察。
会议强调,要确保有行覆盖和有效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要找准巡察定位。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注重质与量的关系,高质、高效、精准发现问题。二是要明确监督重点。做到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三个聚焦”,结合实际统筹开展巡察。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两职”观念,不做“老好人”,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参加会议,市委巡察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