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0-02-11 12:13:59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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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医生,根据群众举报,你在村卫生室内自己没有戴口罩,没有穿专用工作服,与未戴口罩的村民聊天,违反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十不准’要求,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调查情况,现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导组和镇卫生院对你进行批评教育.......”2月10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醴陵市沩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导组和镇卫生院对漏水坪村村卫生室医生潘XX因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与未戴口罩的村民聊天,违反“十不准”要求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近日,沩山镇出台了《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时期有奖举报的办法》,按照群防群治要求,针对摸排及巡查监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规定对举报湖北返乡人员瞒报的,餐饮农家乐、麻将馆等场所开张营业的,红白喜事做酒的,政府公职人员、医护人员上班期间和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的行为,一律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员200元。
截至目前,共接到举报3起,镇纪委根据举报线索,迅速进行核实处理,发现2起不属实,对1起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群防群治力度,堵塞疫情防控漏洞,为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提供有效保障!(沩山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