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9-04-11 15:14:03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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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相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醴陵市纪委关于印发《醴陵市2019年清明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王仙镇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了2019年清明节期间纠“四风”专项工作。
作为当前全市的重点中心工作,也是防火的重要关键时节,镇纪委组织专人自4月4日至4月6日三天时期内结合对镇村两级的值班备勤督查,同时安排由值班组长带头对辖内12个村居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布置落实情况开展白天即时督查。从三天的督查实际情况和结果来看,镇村干部都按照作风纪律要求和清明值守既定工作方案扎实落实到位,值班情况良好,各村也积极结合宣传、人员守路口等方式,确保全镇清明期间没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镇村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要求辖内党员干部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规定,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
严守纪律规矩。镇对全体机关干部,明令要求: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等活动及其他违规使用公车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扫用品;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他人财物;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等。
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拓宽“四风”问题线索来源,让群众监督无时不在,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清明节期间内,镇纪委没有查处到或接收到辖内镇村干部涉及相关制度的违纪问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