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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湾镇:党纪先于法,从食品安全开始
日期:2018-12-23 09:27:05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先于法、党纪严于法方针,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船湾镇纪委联合镇食药监站、镇联校、镇安监站、卫计办、农业办人员,于12月21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查处学生身边的食品安全违纪问题

  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学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及废弃物处理是否按要求管理,检查发现个别学校食堂还存在操作间功能分区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到位,校区小卖部出货台账不规范,索票、 索证意识不强等违规但不构成违法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对食品经营人员或管理人员当场予以指导,对涉及党员严格要求,并要求责任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务必保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举措。暂未发现党员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学校食品安全环境,增强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在学生食品安全上没有党员违纪行为,也践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先于法的指导方针。下一步镇纪委将继续辖区范围类联合行业执法者开展行业中党员违法违纪行为大督查,贯彻落实党纪先于法、党纪严于法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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