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动态

基层动态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 详细内容
水利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日期:2015-04-03 00:37:57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是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召开2015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共醴陵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醴陵市水利局关于开展“两个责任”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水利系统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抓好“两个责任”的宣传。
    二是加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要求,市水利局成立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局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股室长及基层管理所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分别向局党组书记、局长递交承诺书和责任状,明确主体责任职责范围。
    三是细化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结合醴陵市委和省水利厅“两个责任”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中共醴陵市水利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带头强化责任意识、改进作风、解决问题,带头化解矛盾。落实一岗双责,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逐步建立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关管理新机制。
    四是加强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被市“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对当事人、股室(单位)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
    五是延伸触角,完善队伍建设。下发《关于在基层管理所选任纪检监察员的通知》,由基层管理所推荐,由局纪检监察室提名,经局政工人事股考察合格后,报局党组决定任命。专职纪检监察员任期为一年,期满可连任,人员调整变动,自行免职并按程序及时补任。通过设立基层纪检监察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派驻水利局纪检组)

首 页    信息公开   党风廉政聚焦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热点聚焦   信访举报   
版权所有:中共醴陵市纪委 醴陵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59号政府大楼七楼 邮编:412200
技术支持:天域网络 湘ICP备2022020764号 网站管理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